第41章 大风歌(四十一)高祖还乡 (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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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在故乡不仅和乡亲们开怀畅饮,还创作了一首《大风歌》,又免除了沛邑和丰邑的租税,可以说是事情多活动多,可见刘邦对这一次故乡之行事非常重视的,那么身为皇帝的刘邦为什么对这一次的故乡之情这么重视呢?
王立群:
原因不外乎两点,第一是布衣出身,第二是衣锦还乡,就这两点。你再看刘邦的儿子,他的孙子,他的那些子孙们将来对故乡的感情,都没有刘邦深,因为他们从小是长在宫里边,而刘邦是在自己的故乡生活了48年,外出只有15年,所以比较起来,刘邦他从小的伙伴,他那个乡亲,48年就意味着这一生大半辈子是在沛县度过的,所以他和家乡的感情特别深,这只有布衣出身的皇帝对自己的故乡才有特殊的感情。当然还有另一点,他成功了,他是衣锦还乡,光宗耀祖,还有一个巨大的心理满足,所以刘邦这次回乡是非常重视的。
当然刘邦这次回乡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来了两个重要的事件,第一《大风歌》,第二高祖还乡,这两件事对后来影响非常之大。我们举一个例子,《新唐书·礼乐志》记载了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还乡的故事,李世民大家可知道,李世民他可不是一个平民出身的人,他的父亲就是唐国公,可以说他是一个贵族出身的人,李世民出生地呢,是出生在武功郡的庆善宫,出生在一个宫殿里,在贞观六年的时候李世民曾经回过一次武功郡,《新唐书》有几句记载非常有意思,《新唐书》这样记载的,说李世民回到家乡以后呢,“晏群臣,赏赐闾里,同汉沛苑”,这话什么意思呢?说李世民回去以后召集群臣们喝酒,而且和那个武功郡的街坊邻居们普遍给了赏赐,他把这一次回乡的活动比作什么呢?“同汉沛苑”,相当于刘邦的高祖还乡。而且李世民还写了一首诗,叫《幸武功庆善宫》,皇帝到哪儿去叫“幸”,武功郡的庆善宫,这个诗中间有两句写得特别有意思,和刘邦的《大风歌》和高祖还乡关系非常密切,这两句诗是这样写的,“共乐还乡宴,欢比《大风歌》”,这个话的意思是什么意思呢?他说我这次回乡那个欢乐和高祖还乡,汉高祖刘邦的还乡是一样的,我写这首诗可以比得上《大风歌》,所以叫“欢比《大风歌》”。这里边就牵扯到李世民对《大风歌》的理解,李世民认为《大风歌》是一首欢歌,所以他才有一个“共乐还乡宴,欢比《大风歌》”,上一句有一个“乐”,下一句有一个“欢”,所以照李世民看来,《大风歌》就是一个胜利者的欢歌。
但是我读《史记》读《大风歌》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