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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支军队在狭长的河谷中,如同被推挤在了一起。双方都试图吞噬对方的阵型,然而局面迅速就变成了一边倒。
明军的长枪阵如杀戮机器一般,高效率的运转了起来。
冲上来的叛军尴尬的发现,他们的武器没有明军的长。明军的长枪刺过来的时候,又准又狠,直接扎破他们身上的防具,刺入他们的体内。然后干净利落的抽出长枪,继续攻击其他叛军士兵。整个过程行如流水,不见丝毫的生涩。
张福海是一名普通的长枪兵,他原先是大同镇边军,后来调到了京营轮戍,正好碰皇帝改革京营编练新军,张福海因为体格强壮,成为了一名长枪兵。
此次走上战场,张福海手握长枪,出枪果断犀利,不一会已经刺死了三名叛军。在走上战场之前,每天他都要练习刺杀五百次。有时候是将一些废旧的铁甲套在稻草人身上练习刺杀。
反反复复,只练一招。日日夜夜,都是出枪,再出枪。
潜心苦练,只为有朝一日能在战场上建功立业,靠一把力气搏个出人头地、封妻荫子。
张福海双目圆睁,身前的叛军阵型在长枪阵的杀戮之下,已经变得稀疏了起来,这让最前排剩下的叛军更加堪忧,一个人往往面对几杆长枪的攻击。
这时身前闪过一道身影,张福海没来得及想,身体已经本能的一枪刺出。
噗嗤!
长枪快若闪电,带着沉重的力道扎进一名身穿铁甲的叛军身上。叛军身上的铁甲仿若是纸糊的一般,那名叛军被长枪扎了个透心凉。
这些长枪的枪头,全是用上好钢材打造。丝毫没有偷工减料。而且张福海这种不断练习刺杀的士兵,刺杀的力道大得惊人,叛军身上得铁甲虽不至于完全没用,但只要不是刺在特意加厚的地方,例如护心镜之类的东西,基本上就是直接扎穿,没有任何的悬念。
唰!
张福海手中长枪随意一抽。便用最为省力、快速的方式,将长枪从那名叛军的身体中抽了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支羽箭射在了张福海身上。
结果羽箭在扎甲的铁片上一扎。铁片弹在了张福海的皮肤上,顿时感觉到略微的疼痛,可是羽箭却被卸掉了力量,根本没有射穿铁片。基本上就是毫发无伤。
奢崇明所部叛军几乎要崩溃了。这些京营长枪兵的长枪阵简直就像是一台高效率的绞肉机。手持短兵器的还没砍到这些长枪兵,就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