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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呀锯的,那是十什么?
我知道他在逗我,他不可能不知道小提琴。他就是要看我傻笑。
没有别人。就我和他。
不知道。那时候不是很多人有这份包厢待遇,我猜。
我们还谈到他的儿子。他告诉我他儿子成了军队的养猪模范。他从来不提他的女县长妻子。
还谈到了我的父亲。太阳的光斑在他额头上缩小。颜色深起来。他的脸色也深起来。晚饭是他叫服务员送进来的。他微笑地看我把肉积攒在碗边,最后一口塞进嘴里。
他悠然而响亮地咀嚼着,唇齿显得那样刚劲。我们已经像同龄人那样轻声问答。
从此的七年之后,我十八岁,老远的找到贺叔叔的瓜棚。那是他出狱后的生活。和一切以及他自己的背景都缺乏衔接。我们继续那场开始在火车上的轻声问答。
我问,他偶然也问,主要是问我将来。我是问他的曾经。他的《紫槐》,他的母亲。小时,故事中的主人公能否坐在你面前填掉你一个又一个疑团,是大事,他催促我睡去,他好办办公,看看文件、稿子。
九点多钟,他拉开门喝来一个服务员,让她打一盆热水来。水放在我铺前,他说:来洗脚吧小伙子。我慢慢蹭掉凉鞋,忽然觉得这事有些奇怪。
忽然觉得脚是不能给他看见的,一个蛮横突兀的动作,我把两只赤裸的脚缩到裙摆下面、我整个身体蜷起,两膝折成对折,缩在连衫裙筒中。
贺叔叔没有感到这个女孩一时兴妖作怪。他不去体察她突发的羞恼,说:我出生的地方,水可稀罕!他把自己的鞋脱下,又脱袜子挽裤腿,把两个长方的大脚浸泡入水。两个脚像放回池塘的缝鱼那样马上有了生命,有了对舒适的贪恋。不知怎么,我就跟着把脚也搁进盆里,我两只脚背上有褐色花斑,太阳把凉鞋的花纹摄在皮肤上。我一个夏天只有一双凉鞋,鞋穿到灰飞烟灭,它的影子却留在我脚上陪我入冬天。
像第一次穿泳衣下水那样羞躁而兴奋。脚心触在那宽厚的脚背上,我浑身汗毛刮过一阵风。
我想贺叔叔也感到我的异感,我的脸一定红了。他打趣着什么。我笑。水漫出盆沿。尽管他是我最亲近的一个长辈,如此的接触带来的一层接近我们都没有意料到。仿佛某种动物的肢端,或某种植物的根茎,它们是不该裸露的——不该在裸露时被触碰的——不该在裸露时被一份同样的裸露去触碰的。一开始他预感的不妥,此时来临了。
他感觉到十一岁的女孩在偷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