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飞蛾罢拂来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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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人们交换一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我过来……也是为了换点东西。”
阿恒拧着眉头看着我,“你用什么换?”
我犹豫片刻,把怀里的东西掏出来递给阿恒。
阿恒接过去愣了愣,片刻后笑了,“柳存书啊柳存书,我当真是小瞧了你。”
我给阿恒的是一只笔,准确的说是一只金笔。笔头是上好的雪兔银毫,笔杆却是纯金打造,上面阴刻了一行蝇头小楷:“延合六年赠予神童柳存书”。
延合六年,神童柳存书作《通国策》,帝心大悦,赏银毫金笔,以示恩典。
然而这笔并不好使,笔杆又重又硬,写起字来总往后撅,还不如一只湖笔来的实在。不过这种笔本来也不是拿来写字的,主要还是拿来彰显皇家威仪。我当时住在宫里,身边每一个都是皇亲国戚,吃穿用度皆为陛下恩赐,没什么能显摆的场合,把玩了两天就把它束之高阁了。
后来惊慌出逃,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把它给收拾上了。当时想着再不济也是金的,还能换两个钱。
可是后来我就发现这玩意不光换不来银子,反倒是个棘手的玩意儿,容易惹火烧身。
先不说这东西一看就是御赐之物,一般的当铺根本不敢收,就算他收了,一看到上头的字也得把我扭送到官府去。
这皇帝老儿也是,刻什么不好,非要把我的名字刻上去。柳存书是谁,一个早就该化为黄土的人,我要是因为这东西被抓了,要么承认东西是我偷的,偷窃圣上御赐之物,死罪一条。要么承认我这东西是我的,我就是当年那个神童柳存书……还是死罪一条。
所以这东西一度就成了我一桩心病,弃之可惜,留着又没用,还得天天提心吊胆藏着掖着,生怕被人瞧了去。
如此看来,鬼市倒是能处置了这要命玩意儿的好去处。
阿恒也看到笔杆上的字,用指腹摩挲了片刻,估计也想明白了,再抬起头来,眼里的戾气较之之前少了不少,“那你想用它换什么。”
我轻轻垂眸,有点不敢看阿恒那双眼睛了,“我想用它换把刀,送给你……你别嫌弃。”
身前的人突然安静下去了,不说话也不动,我有些不安地抬头看过去,却发现那双眼睛好像更寒了。
“你不想要也没什么的,”我急忙解释道,“毕竟来路不明,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
眼看着阿恒还是无动于衷,我心里又往下沉了沉,再出口时声音都颤了,“那要不我把你的还给你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