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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到吃饭,高文的肚子就咕噜叫了一声,他露出傻笑,“好好好,表弟你真是太慷慨了。”
侍女们把饭食端了上来,高文一看,脸色立刻就有点微妙了,那贱脾气让他忍不住嘀咕,“表弟啊,这苹果怎么是生的呢?还有肉,都是一块一块的,诺森伯兰也欠收了吗?”
以贵族的礼仪,如果有客人来,肯定要布置最豪华的宴会,打肿脸都要充胖子,除非真被吃到受不了,才会像高文以前做客的庄园那样失礼。
这禽畜都不是一整只的,水果也是生的,哪里称得上贵族生活。这里都不止高文,连崔栖潮的管事们、骑士长也要一起用餐的。
高文虽然穷困潦倒,骨子里还是有点自矜身份,不过说完他也后悔了,情知自己不是什么正经客人,小心翼翼看着崔栖潮的脸色,怕他发飙,
崔栖潮顿了顿,只若无其事地看了高文一眼,心想他正觉得这个高文应该很能吃,这时顺水推舟说道:“这些不是给表哥准备的,来人,让厨娘去烤一只南部风味的乳猪。”
所谓南部风味,也就是非改良后的新菜谱,诺森伯兰的原始口味。
高文一听,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天啊,一整只乳猪!看来,他的表弟还真是具有贵族风范,谦逊,宽容,大方,也就是俗称的,傻子!
崔栖潮又看向兰斯,低声问道:“好侄子,你想吃什么?”
兰斯怯怯地看看他,又看看父亲,非常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说:“我和您一起吃就行了。”
高文瞥了儿子一眼,又不好说他什么,真是个傻孩子,什么好什么坏不知道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