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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铁质农具,部分养猪法被借鉴到牛马身上,存活率增加,人力被解放出来进行全民军训,现在这些人去倒个粪都排一字队。可以说,服役士兵不多,但所有人都是预备役。
……
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入侵发生在农奴迪伦大儿子的婚礼那天,领主老爷仁慈,免除了所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甚至还赠给新人一条棉被。
迪伦的大儿子娶了一名自耕农的女儿。放在以前,这是没法想的,大家都是农民,却也属于不同的阶层。
可是谁叫迪伦家走运,大儿子进了糖坊做工人,每年服役两个月,就能拿到不少好处,除了老爷的报酬,那些甜菜渣足够他换来许多生活必需品,小伙子很快把结婚需要的东西攒齐了。放在以往,打光棍到四十岁也不一定能结婚。
除此之外,他们地里的甜菜收息也很好,迪伦照顾得极为用心。
迪伦家原来住的是茅屋,现在都换成木屋了,大儿子的新房也是木屋。
婚后,他们就是单独的一户了,会在老爷那里登记,自己种一块份地。但是大儿子一点儿也不觉得恐惧,反而对未来充满了奔头。毕竟他在糖坊工作,比其他人多接触到管事和老爷。
在这样的情形下,迪伦家虽然是农奴,境况却比一些自耕农还要好了,这还是指诺森伯兰的自耕农。要和别的领地农奴比起来……还是别比了,诺森伯兰的奴隶可是都有屋子住。
阶层归根结底还是财富定的,所以,迪伦家和自耕农结亲的事情顺顺利利。
婚礼当天,所有人围在迪伦大儿子家的新房中,看新婚夫妇展示老爷送的棉被,盖在身上,显得小夫妻特别体面。
就因为是新房,盖在靠边缘一些,几乎到牧场的地方。
——以前没广场的时候,大家都散着住,远近只是相对自己的份地而言。领主老爷建了广场后,隐隐约约就成了庄园的中心,因为大家都乐意聚在这里,提起远近都爱用这里做参照了。说住得远,不就是去广场玩儿费时久。
大家吃饱喝足,正在调侃新婚夫妇之时,就听到了外头的动静,迪伦出门一看,竟然有七八十名士兵策马而来。
迪伦立刻大喊:“有入侵者,又有入侵者了!”
如果那些人听到了,就发现迪伦的声音中没有惊慌,反而带着喜色。
诺森伯兰附近流窜的盗贼,都被雷蒙德收服得差不多了,上一次诺森伯兰入侵,还要追溯到高文了。
可是谁不知道,如果打了胜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