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史上最有品味的地穴领主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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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思的神色,又道:“嗯,那只甲虫,应该是一只地穴领主吧?”
“没错,岩隐之王和蛛后的儿子,能够熟练地使用魔法和毒液,随意制造地震和泥石流,即便光凭肉体力量也能够屠掉一个小镇,传说中的高级魔物之一。您没看错,那就是一只地穴领主,还是活生生粉嫩嫩的哦。”
“据说要围杀一只地穴领主,需要好几个百人队的精锐部队呢。”
“如果不够精锐,一千人都没用。一年前,三只地穴领主在地下城的幽影部落制造了耸人听闻的惨案。那次死掉的卓尔精灵超过了两千人呢。”
“我决定了,虽说勇气是英雄的信条,但暂时的撤退却是智者所为!你说下一条。”
“我们穿过这个山洞,腿脚快一点,到诺尔达的哨站也只要一刻钟,可以乘机向他们求救。”
“我虽然很愿意和木精灵的美人们来一个浪漫的邂逅,但如果书上说得没错,精灵对擅自进入他们禁地的人类,会很不友好吧?”
“通常来说直接就是一箭,不过那是以前,”陆希说,“我还是比较偏向这种方法。我的身份您也知道,精灵们必然不会伤害我的,而和我在一起,您被他们干掉的可能性也只有一半。况且,那么多年的旅游生意做下来,木精灵也算是很开放了,对于乱闯禁林的游客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敏感,伤害您的可能性又下降了一半。这样一算,我们全员生存的可能性就有了七成五。商业上只要有了六成把握就可以投资了,何况是逃亡呢?”
“原来是这样,你难道想抛下我这个同舟共济一百零八个小时的同伴,自己得救吗?”奥利维尔发出了近乎于歌剧咏叹调的悲鸣,“人性啊,果然是如此的悲哀。好吧,你就抛下我吧,尽管去逃生吧。让相信真善美的我,和那个丑陋的蜘蛛一起,迈向腐朽和虚妄的深渊吧!”
到底是甲虫还是蜘蛛啊?
“相信真善美”的金发青年的全名是奥利维尔·郎海姆,虽然不知道这个穿着冒险者装饰,但明显是个贵族公子的家伙为什么想去诺尔达森林的红枫谷地这么个莫名其妙的地方郊游,但考虑到那丰厚的报酬,陆希也没有多问。
如果是在商场上混久了的老油条,一定会对这种天上掉馅饼似的生意三思而后行,可惜钻进钱眼里的小宅男没有这样缜密的思维。
于是,经过了数天时间的跋涉,陆希和奥利维尔抵达了红枫谷地。
就在这位无节操,时常发花痴的金发“演奏家”,对着完全没有半点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