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之邦”其实是别的意思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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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五经”当中专门有部《礼经》,又有所谓“周礼三千”的说法,要找个简明的表述呢,我觉得宋代的理学大师周敦颐在《通书》里的一句话很值得拿来看看:“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所以,这个“礼”主要是一种森严的等级制度。如果用比较近的情况来理解的话,可以说,礼制大约相当于我们现代所谓的“官本位”之说,一个社会里的人被划分成了很多阶层,而针对每个阶层都有特定的一些要求,包括了衣食住行、公私事务等等,每个人都被要求安于自己所在的阶层,不能乱。比如,局级干部被规定出门可以乘坐桑塔纳,车前面有四辆摩托开道,住房面积不能超过一百平方米,等等;部级干部出门用车是奥迪,车前面有八辆摩托开道,住房面积不能超过二百平方米,等等……所以呢,如果你是个局级干部,住的是一百平方米的房子,出门坐的是桑塔纳,前面有四辆摩托开道,那你就是一个“守礼”的人,可你要是住房面积达到一百五十平方米了,或者你出门坐的车居然是豪华奔驰,还有五十辆摩托开道,那我们就可以批评你“不守礼”或者“不懂礼”了。
继续顺着周敦颐的“礼”和“理”来看,其中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本是孔子的话,意思是说名分很重要,人要做自己的名分上、等级上该做的事。后代的儒家大师们对这些东西简直讲究到了苛刻的地步,就说梁惠王的这个“王”吧,朱熹就很是看不顺眼。朱熹对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意见大了,说你司马光记载战国诸侯的时候怎么能不按照他们实际的爵位来称呼呢?噢,人家僭越称王,你记录的时候就也说某某王,也不给读者解释清楚了,这还讲不讲名分了,还讲不讲“礼”(理)了?好小子,反了你了不成!结果,朱熹身体力行,把《资治通鉴》按照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重新编排了一回。《资治通鉴》里好像没有提过梁惠王的事情,不然的话,按照魏国被周天子分封的实际爵位,应该是写做侯爵的。我们现在看朱熹的《四书集注》,他就在注释里提醒读者:大家注意了啊,这个梁惠王是僭越称王的!
当然,这只是择其大略来说,礼的内容实在烦琐极了,还有什么葬礼用什么规模、衣服上绣什么图案、室内装修的标准、听什么音乐、看什么舞蹈,等等,但就是和讲文明、懂礼貌关系不大。
儒家圣人们认为,要想让国家安定团结,先王们赖以治国的礼制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个森严的等级制度之下,所有人都各安其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