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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混乱之间摸出一颗薄荷糖塞到她嘴里。
她离开前,我在她下巴上咬了一口,告诉她:「我叫程眷,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眷。」
从前我是个无神论者,可是遇上许挽以后,我无数次祈求她平安。
我还多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念想,我拜托诸天神佛:「我做了这么多善事,能不能再给我跟许挽一次认识的机会。这一次,我希望比陆城先一步认识她。」
也许,神佛听到了我的祈求。
许挽在那次跟犯罪分子的搏斗中,身受重伤,必须转移到B市治疗。
没人能保证她能活过来。
医院让我主刀,我放弃了,我根本没办法面对她血淋淋的样子。
多可笑啊,一个外科医生居然怕鲜血与伤口。
在等待手术的那六个小时里,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许挽的手术很成功,可她陷入了长久的昏迷中。
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我一有空就会去看她。
一直到她醒来。
她睁开眼,一双眼一如从前那样清透,可她失去了所有的记忆。
我出门,掩藏住通红的双目。
感谢上天,给了许挽第二次生命,也给了我一次机会。
05
我身体完全康复以后,更名改姓做了一个基层民警。
每天做的工作很多很杂,不是帮王大爷找狗,就是帮李大妈拉架。
B市的人都很有意思,见了我就有说不完的话。
他们偶然间看见我手臂上的伤,知道我是「退下来的英雄」,就整天围着我嘘寒问暖。
不是送饭,就是送这个送那个。
我那个小小的临时休息站,简直比地铁站还热闹。
「来来来,闺女,尝一口,热乎的豆汁儿。」
「哎哟喂,别去给那孙子找狗了,让他拴绳就是不听。」
「天热啊,别出去了,我让我儿子帮你巡视巡视。」
我每天在这样的热情中工作,居然还真被养胖了五六斤。
程眷晚上捏着我的腰笑话我:「你再这么被大爷大妈们投喂下去,婚纱可就穿不上了。」
我们的婚期定在了六月二十号,B市的这个季节很舒服。
由于我身份的特殊性,我们只打算办一个小型婚礼,邀请双方至亲。
程眷的父母以及其他亲人,差不多十五人。
至于我,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