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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的整个历史背景就是一个光身的、浑身黝黑的少年在雪原上走啊走。
其实我告诉你,对叔叔历史最清楚的是这一带的狼们。在恶狼的庞大王国中,它们谈到叔叔,就好比从前的人们谈到恶狼。狼与叔叔是世仇。一般想掌握某某的材料,你就到他仇人那里去搜集,仇人对仇人的了解胜过友人,这是古老的普遍经验。
让我们回到从前年代的这个故事上来。
现在这一男一女下了马,因为他们与马都需要吃点喝点了。马在一条小溪边饮水。溪上有几截断断续续的彩虹。这草地随便哪里都能瞧见彩虹。
叔叔比较着自己的灰马与沈红霞的红马:两个形状不同的马屁股。他说:“你要当心。”
沈红霞吓一跳,扭脸看他。“养匹好马就是养个祸害。这匹红马已经名声在外,早晚是起祸。”叔叔阴沉沉地说,“你没觉得它红得不对劲?要是我,现在就把它一枪打死。”说着,他真用手枪在红马背后瞄来瞄去。
沈红霞几乎以身体扑过去堵枪口。
“你放心。要真打什么我从来不瞄。”叔叔说。“应该马上打死它。两天你就明白了:留这匹千好万好的马一点好处也捞不着。就因为它太好了。”
叔叔说着往草地上一躺。他说这片草地很古很古的时候就为好马杀冤家,能杀到人死绝。因此明智的牧人唯一保全自己的办法就是把这种马杀掉。“你当然不肯杀它。要想留住它你得让它只认你,旁人挨都挨不得。你不能让别人骑它喂它,让它只跟你亲,让它只熟悉你一个人身子的气味。你晓得啥办法才让它记住你……?”
“拿洗脚水喂。”
原打算把道理讲得再复杂再玄妙一点,听沈红霞一语道破,叔叔立刻抿紧银牙。紧接着一扬手臂,“啪”地打了只大马蝇,打得连点渣渣也没了。两匹马不知发生了什么,拔腿就跑。沈红霞哦嗬哦嗬地唤,唤不回。叔叔不慌不忙,掏出个精致的“抛兜”,拾块石子抛向红马。他知道打灰马没用。只要有两匹马,劣的那匹本能地臣服优的。马极有自知之明,也极有等级观念。果然红马煞住,灰马跟着便调头了。傍晚归来,他们不再是俩人俩骑,又多了条狗。
狗来自一个牧村。是条母狗。很老很不怎么样的狗类的生育机器。只知道一窝又一窝地下崽,肚皮和奶子在草地上拖着。不过它的狗崽却十分体面,额宽胸阔,识货的叔叔一看就钉住狗主人讨。他用一种沈红霞听不懂的民族方言与对方谈判。
牧人摇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