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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他和她会一块儿来见我。俩人都是一头一身的草地秋霜;俩人身上都有股血味和牲口味。我刚才正写到他们堕落那节,有个好句子被打断了。
她说:“你写的是牲口还是人?我怎么觉得你把我们俩写成一对牲口了?!”
我认为这段爱情写得挺美妙,挺有血色。
他说:“我跟她这种私通叫爱情吗?”
她立刻接道:“是鬼混,不是爱情,对吧?”
我耐心地对他们说:“你们早就失去了正常的爱情心态。其实你们要的就是苦中作乐,只有畸形的情感才能使你们满足。”
然后我指着他对她说:“每次与你幽会之后,他内心的忏悔与谴责远比你强烈。他甚至以最凄惨的心情怀念自己以往平淡无味的生活。他远比你痛苦,因为他毕竟有个纯正的往昔作为对照。”
他听了这话深深地看我一眼,便转身离开了我的房间。因为他混乱了很久的内心被我几句话就讲清了。而她还呆在这里,细看,她是跪着,手里犹犹豫豫握着把小刀。这种刀牧人都有,靠它吃肉,也靠它防身。“照你说的最不该活的好像是我。”她把刀往自己胸口逼,“这刀很快,割起来不会疼多久……”她安慰自己也似乎安慰我。非~凡
我不同意她现在死,我的小说不能半途而废啊!
她跟我争夺那把刀:“老子才不为你的狗屁小说活受罪地熬下去!……放开我!”
“你怎么回事?!我原先设计的你可是一心要活下去的顽强女子!”
她对我叫嚷:“这样活是顽强还是死皮赖脸?!”
“管它呢!”我也嚷起来,“只要活下去总会有转机。”我急促地翻着人物构思笔记,“你看你看,这个人!你很快会遇上他,他将使你萌生真正的处女式的纯洁情愫!”
“是谁?他在哪里?”
“我记得你已经见过他了。你不是在场部碰见过一个骑兵连长吗?”骑兵连长,是她那个年代少女心目中的王子。而现在,我的女儿一周三天去俱乐部练习骑马,却不懂什么是骑兵。在上世纪的某天早晨,由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公开宣布:骑兵已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从此,骑兵成了一个古老的字眼。她一下想起那个军人。
实际上她从未忘记过他。
我送她出门时说:“耐心活下去。最终人反正都得死。你刚才那样太仓促、太窝囊,只图一时痛快,把肉体结果掉,留下一个污渍斑斑的灵魂你就不管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