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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饿怕了的孩子自述二

前几天在史坦福大学演讲时,我曾经说过,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终生伴侣,如果话不投机,大家就各奔前程。在我的心目中,一个好的作家是长生不死的,他的肉体当然也与常人一样迟早要化为泥土,但他的精神却会因为他的作品的流传而永垂不朽。在今天这种纸醉金迷的社会里,说这样的话显然是不合时宜—因为比读书有趣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但为了安慰自已、鼓励自已继续创作,我还是要这样说。

几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牧牛羊的顽童时,就开始了阅读生涯。那时候在我们那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书籍是十分罕见的奢侈品。在我们高密东北乡那十几个村子里,谁家有本什么样的书我基本上都知道。为了得到阅读这些书的权利,我经常给有书的人家去干活。我们邻村一个石匠家里有一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这套书好像是在讲述三千年前的中国历史,但实际上讲述的是许多超人的故事,譬如说一个人的眼睛被人挖去了,就从他的眼窝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又长出两只眼,这两只眼能看到地下三尽的东西,还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脑袋脱离脖子在空中唱歌,他的敌人变成了一只老鹰,将他的脑袋反着安装在他的脖子上,结果这个人往前跑时,实际上是在后退,而他往后跑时,实际上是在前进。这样的书对我这样的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儿童,具有难以抵御的吸引力。为了阅读这套书,我给石匠家里拉磨磨面,磨一上午面,可以阅读这套书两个小时,而且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读。我读书时,石匠的女儿就站在我的背后监督着我,时间一到,马上收走。如果我想继续阅读,那就要继续拉磨。那时在我们那里根本就没有钟表,所以所谓两个小时,全看石匠女儿的情绪,她情绪好时,时间就走得缓慢,她情绪不好时,时间就走得飞快。为了让这个小姑娘保持愉快的心情,我只好到邻居家的杏树上偷杏子给她吃。像我这样的馋鬼,能把偷来的杏子送给别人吃,简直就象让馋猫把嘴里的鱼吐出来一样,但我还是将得来不易的杏子送给那个女孩,当然,石匠的女儿很好看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总之,在我的童年时代,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把我们周围那十几个村子里的书都读完了。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不但阅读的速度惊人,而且几乎是过目不忘。至于把读书看成是与作者的交流,在当时是谈不上的,当时是纯粹地为了看故事,而且非常地投入,经常因为书中的人物而痛苦流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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