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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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队一般是不作接待的。
若有报案需求,哪怕是刑事案件,也该由派出所受理,之后再转给刑侦部门。
但明显,郑建华不是来报案的,因为他身边还陪着楼下派出所的副所长。
他是来找茬的。
一进门,就大喊大叫:
「凶手在哪!他妈的!杀我儿子的凶手……」
老徐刷地一下站了起来,恶狠狠地吼道:
「你他妈谁啊?给我滚出去!」
郑建华明显愣住了。
副所长在一旁赔笑,正要说话,老徐又指着他大吼一声:
「你他妈也给我滚!他那混账儿子是个啥玩意你知道不?X你妈的,你这个人情我不领,滚!」
那副所长的脸一块红一块紫的,直接不敢说话了。
可郑建华还在大声嚷嚷:
「你说什么?你他妈知道我是谁吗?我跟市长都一起吃过饭,信不信我分分钟找人……」
「给我撵出去!」老徐大手一挥。
几个糟汉子同事唰唰唰地站了起来,目露凶光朝着他们走过去,郑建华顿时怂了。
副所长只能拉着他,灰不溜秋地走了。
老徐重新坐下时还有些激动,甚至还让我把郑建华的档案翻一翻。
说是如果再来捣乱我们办案,就找点事把他拘起来……
我为什么会写下这段插曲呢?
当然是跟后面的故事有关。
后面还有很长的故事,事情并非像我们预料的那样,判了梁月娥就一了百了了。
转折,马上就来了。
5
负责现场勘查收集,并事后整理证据的同事,给我们带来肉眼无法直接观察到的结果:
第一,现场除了被害者三人,以及梁月娥的脚印之外,居然还有第五个人的鞋印。
推断是男性鞋印,44码,鞋底纹路像是运动鞋。
只不过,该鞋印被刻意清除过。
现场打开的水龙头,明显对现场部分区域进行过冲刷,才会导致血水漫透了整个天井。
但还好,该人的某一只鞋印,在没有血迹、没有水迹的干燥地方,被灰尘给保留了下来。
第二,凶器农用锄头的木柄把手上,指纹曾被清除过。
同事表示,木柄上面只检查出梁月娥的血手印,这是不科学的。
因为肯定是先拿起锄头,印上了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