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只要500元忠犬买回家(4)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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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见她有什么亲人来寻,明显是外乡人,也打听不出来来历,这地头蛇就猜苏忆是富贵人家的逃奴之流,给县衙里的一位县丞上贡了些许钱财,就派衙役来抓她了……钱财大家分,姑娘……姑娘他们也打算分一分。
衙役小哥们可没敢这么说触了大魔王的霉头,奈何大魔王可是熟读《金|瓶|梅》等古典名著(……)、见多识广的人物,一番问答,自然猜到他们龌龊的心思。
呵呵,我不惹事,竟然还惹到我的头上!苏忆心想,此时绝不能善了,已经想要我的命了(宁折勿弯的妹纸,要如此欺辱她就是要她的命),我必须把这些人揍到亲妈都认不出来!
在这通缉榜文都是抽象画的时代,苏妹子不怕违法乱纪!她把两个小衙役用自带的锁链捆好,堵上嘴丢在没人的胡同里,踢了几脚,抢走了管家标配的朴刀(铁匠铺的新手长剑没有这个品相好)。
来抓她的人,估计也不会放弃她的财!苏忆想到这点,转身往这几天暂住的客栈奔去。她倒不是心疼客栈里的那点东西——值钱的都在身上带着呢!关键500块还在客房里躺着,苏姑娘怕他会被当成自己财产的一部分,给没收充公。
她绕着小道跑回客栈,翻墙跳到内院……店小二正骂骂咧咧提着簸箕和扫帚从楼上下来,苏忆闪身上楼,楼上房间被人翻得乱七八糟,500块没影了。
苏忆只好转回去提溜了店小二问话,态度很礼貌,姿势不那么友好,她把刀架在人家脖子上了。
店小二也是好人家的孩子(嗯,大家出身都不错),瞬间吓尿,“女、女、女大王饶命!”一五一十告诉苏忆,500块被带回衙门了。
苏忆怕他告密给自己惹麻烦,把他也如两个衙役那样捆吧捆吧,虽然找了个没人的客房塞进床底下。即便身为大魔王,苏忆也知道这个县城她呆不了了。趁现在没人知道她跑了,苏姑娘当机立断,把店小二从床底下揪出来,扒了他的衣服。
t口t店小二哭死了,无妄之灾啊!苏忆换上他的衣服,比照着他的脑袋梳了个头,地上抓了把土,主要摸脏了带耳洞的耳垂,次要关注了脸、脖子和手,她把匕首插在靴子里,刀裹进衣服,简简单单混出了城。
出了城,这狂放不羁的姑娘又露天把女装换了回来,顺便擦了擦脸。她现在不敢自己去买东西,就蹲在县城外的道上等人经过,官逼民反,苏姑娘决定落草为寇!除了要抢劫外,她也需要想抓她的人知道,她已经跑出城去了。
本来想着有马劫马、有牛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