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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瑾白天带小瞳回了队里,他来京市的事就瞒不住于飞扬了。都是一个系统的,大家又知道钟瑾和于飞扬是能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肯定会有风声传到他耳朵里。
于是钟瑾也不等别人告诉他了,自己主动给于飞扬打了个电话,让他叫上以前玩得好的那几个兄弟,晚上找个地方聚一聚。
于飞扬自然是满口答应,
“地方我定,单我买,你什么也别管,到时间过来就行了。”
于飞扬家里条件其实挺不错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是典型的书香门第养出来的孩子。可是用于飞扬妈妈的话来说,那就是,“这孩子养废了。”
上学那会儿于飞扬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加入了学校里的一个小混混组织,本来是抱着做大哥的决心去的,结果因为他是那几个混混里成绩最好的一个,被逼着每天帮团队里的人写作业,一个人要写四五份作业,结果成绩突飞猛进,最后因祸得福和学霸钟瑾上了同一所大学。
就这么个人,钟瑾也不指望他能定到什么像样的地方吃饭。
果然还是地摊烧烤。
钟瑾抱着小瞳走出酒店,准备打个滴滴去赴约,刚出门就看到秋笙那辆黑色的宾利飞驰开了过来。
她放下车窗,从车里探出头,“去哪儿?”
钟瑾抱着孩子走过去,弯下腰问,“师傅,云景都地铁站去吗?”
“那边有点堵车,绕点路能接受吗?”秋笙很配合。
“行。”
秋笙往后座扬了扬下巴,“那上车吧。”
直到那辆锃光瓦亮的豪车消失在视线里,目睹了全过程的酒店保安都是懵逼的,现在京市这些富二代真的是疯了,开这车跑滴滴她能赚回来油费吗?
这辆车其实还是钟瑾的,他25岁的时候他爸妈给他买的生日礼物,钟瑾觉得太招摇了,没怎么开过,离婚的时候和房子一起过户给秋笙了。
现在看这车秋笙开着倒是挺合适的,和她的气质很搭。
到了于飞扬发过来的那家【老陈烧烤】,钟瑾先抱着孩子下车,秋笙去找地方停车。
于飞扬他们几个老远看到钟瑾,周天挥着手朝他喊了一声,“大头,这边。”
钟瑾抱着孩子走过去,把小孩放到地上,经常撸串的小孩熟门熟路地自己找小板凳坐好,看到其他几个大人都在看她,她咧开嘴露出一个欢乐的笑容,
“你好,飞飞。”
于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