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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读的时候有没有发现,这一本里面其实没有太过于明显的反派,秦绾的同学都是很好的人,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而这样的班级氛围却无法调动秦绾的多余情绪,因为她所有的情绪俨然都放在了张慕忱的身上了。)
至于为什么说了也会遗憾,这里要假设如果秦绾没有生病,那么她和李艳玲的关系也依旧会僵持,(李艳玲后来之所以改掉了自己爱骂秦绾的习惯,就是因为秦绾生病了,她本质上还是心疼秦绾的。)而在这样僵持的情况下,秦绾没办法去觉察李艳玲的关爱,她就会继续将一门心思放在张慕忱的身上,也会因为没有生病而考上聿都大学,那么等到直面张慕忱和贺遇临的时候,秦绾说不定整个人会更加沉郁。
(而且从贺遇临说自己所在社团这一点可以看出来,在聿都大学加入电影鉴赏社的人是贺遇临,而不是张慕忱,那么张慕忱喜欢看电影很有可能是受到了贺遇临的影响。所以秦绾误以为的喜好不太准确,要是知道真相估计会更难受吧。)
而事实不是这样的,秦绾生病了,她得以看到了很多,她看到原来李艳玲会为她而哭,也看到单启学会了放弃,也看到张慕忱真的如她所想那样,幸福且自由。所以她最后所言,张慕忱自由,其实真正意义上摆脱禁锢的,是秦绾自己。
她告诉李艳玲,以后我们养一只狗狗,证明她真的放下了,她已经决定向自己的生活和解了。
张慕忱是她喜欢的人,也是她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心生羡慕的人。而藏在这层羡慕之下的,更有一道难以言喻的嫉恨,所以她才在张慕忱面前那么自惭形秽,举步维艰。(这些看细一点还是能感觉得到的,多的我不说了。叉腰叉累了休息一会儿。)
单启劝说秦绾的时候,有读者提到他看待问题很成熟,我前面不是还特意花了一点功夫说他喜欢看书吗?而且我用的例子还不是什么《飞鸟集》,《先知》这样较为出名的,我采用了一本相对来说比较不那么为大众熟知的诗集,是想间接佐证单启的阅读量。有一点不得不承认,喜欢看书,并且阅读量广泛的人的思维逻辑确实很不一样。
他勉强算是秦绾的对照人物,不过他确实学会了放弃,所以并不会如秦绾那般被困住。
关于秦绾这个病,我在前文很早的时候就隐约警醒了一点,就是她奶奶看到她脖子上的黑色素瘤。不过都没有人在意。
这个病其实好像比起别的癌症不太出名的样子,我是怎么知道的呢,是有一段时间某音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