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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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发誓这种行为,好像是人们在重大的、不易遵守或不易履行的事情面前才予以进行。简单而细小的事情,一般不需要发誓。
比方说,发誓绝食:“即使肚子再饿,也不吃饭!”而没有人发誓:“肚子饿了,坚决吃饭!”
同样,人会发誓说:“虽然我很爱她,但今后不再接近她!”不会发誓:“我很爱她,要和她接近!”
就是说,如果是自然而然或理所当然的事情,那就不用特意发誓。看一下国会的证人宣誓状况,也能够理解。也可能是因为这个议员会撒谎,才让他宣誓吧。
我一般不喜欢“宣誓”这种行为,或许是因为自己缺少遵守誓言的那种坚强精神和力量,同时也因为誓言经常给人以受限制和被强加的感觉。
经常可以看到在运动大会上,参赛选手举着一只手郑重宣誓:“我们遵守光明磊落的比赛精神,堂堂正正地进行比赛!”
然后就觉得,如果真的有堂堂正正地进行比赛的心愿,那就没有必要宣誓。
看到特意的宣誓,就会猜疑:如果不宣誓,难道他们就会发生不正当的行为?
结婚宣誓也是如此。
是不是神知道男女之间的爱难以持久,容易动摇,才特意引导人们在他面前宣誓呢?
这也许是相当讽刺的说法。充满希望而结婚的人们,不会去考虑宣誓的初衷,而只是专心致志、信心满满地宣誓。
但是,保持爱的持久并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其实,日本的离婚率近几年在逐步地上升。去年的离婚总数约十二万件,频率是每4.5分钟,就有一对夫妻离婚。
如果再把陷入冷战、没办离婚手续的夫妇加进去,爱不持久的夫妇人数会达到数倍。
而这些人基本上都在神的面前发过誓,说永远相爱。
过去认为爱会持久,男人和女人也都相信有永恒的爱。而在现实中,爱却是短暂的,与“永远”相距甚远。
我并不想责备宣过誓关系却很快破裂的人。也不能对爱不持久的人判定好坏。
问题是那种在婚礼会场,强制新婚夫妇向神发誓永远相爱的做法。
“永远”对人来说是相当难的,也是相当严酷的。以神的名义让人堂堂正正地去做,而且要一直做下去,也有点让人受不了。
最令人困惑的是人们的迟钝感:似乎相爱的人只要结婚,爱就会永远持久。其实,这只是人们美好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