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师弟,大义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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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通过魂印锁定了西斯的阴魂。
血族有魂!
但不是常人那般的完整魂魄,而是类似于鬼物般的阴魂,结合其血脉秘术改造的躯体,方才有了血族一脉。
通过西斯,沈默已然了解到血族的本质。
血族的血祖,也就是第一只吸血鬼,很可能是一个大宗师级、掌握了血属秘术的修士。
换言之,血族子嗣皆是那位修士的秘术传承,或者说——奴仆。
一旦被转化为血族,此生便再无得道之机,永生沦为他人奴仆,为他人驱使。
哪怕天赋再好,潜力再高,其未来成就也极难超越血祖。
‘难怪了解血族的人都说血族是一种诅咒。’
‘能好好当人,谁愿意给别人当狗。’
‘不过,西斯,你的机缘不错,遇上了我。’
九阴炼尸术!
魂印,种。
幽蓝魂印狠狠地注入西斯的阴魂核心,不仅抹去了血脉秘术的禁锢,还种下了血魔尸的种子。
这一切全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西斯只是浑身抽搐了几下,便是重新恢复如常,只是他看向沈默的眼神从之前的忌惮,变成了无比的奴诚。
若不是任婷婷几人在,西斯绝对会当场跪在沈默面前,道一声:“主人。”
与地煞尸、风蜈虫尸不同,血魔尸是拥有自主灵智的尸仆。
养过宠物的朋友都知道,灵宠远要比傀宠更具潜力。
地煞尸、风蜈虫尸还需沈默祭炼、培养,血魔尸一经炼成,就能自己修行成长。
两者区别可见一斑。
沈默对西斯点头示意。
“你先在这工棚里待着,等天黑再来寻我。”
因为血魔尸还未炼成,西斯现在的血族之躯依旧惧怕阳光,所以,只能等到了晚上,方才能让他前往阴阳双宅,借阴宅煞气将其祭炼成血魔尸。
“是。”
西斯恭敬一礼,退在一旁不再说话。
任婷婷几人看得出奇,前一秒还对他们颇有敌意的吸血鬼,此时却像换了一个人般,对沈默言听计从。
他们自然看到了沈默将某种东西打入吸血鬼体内,却是不知九阴炼尸术的玄妙。
只以为沈默利用某种手段驯服了吸血鬼。
阿勇拍手叫好,既是因为沈默救了他表妹任君如,也是惊讶于沈默降服吸血鬼的手段。
能得到任发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