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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老了十岁”的模样。戚暮不由笑着招了招手,抬高了声音喊道:“郑哥,我在这里。”
郑未乔便走了过去,与一旁的几位乐团老成员说了几句话后,坐在戚暮身旁的位置上,道:“戚暮……你今天怎么不等我,就直接自己来乐团了?”
戚暮闻言,形状姣好的眸子抬起看向郑未乔,诧异地问道:“郑哥,你不是说你今天要为《音乐殿堂》写一篇稿子的么,我就没有打扰你。而且我自己坐公交来这里也很方便,小区门口就有站台,所以你不用担心我的出行了。”
“……”他哪儿是担心你出行啊!那是担心你被这群老油条给生吞活剥了哟!
见着郑未乔一脸踌躇的表情,戚暮微微动了动眸子,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戚暮一出生就是在欧洲,只有几次随着乐团全球巡演来到过华夏,自然对华夏的交响乐团不大熟悉。他是个孤儿,谁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可能就是两个偷渡过来的华夏人,将他丢在了马路边上,要不是有早起的人发现了他的存在,恐怕他早在那个冬天就被活活冻死了。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所需要的便是懂得看人脸色和忍耐,再加上一点武力威胁,这样便是最恰当的了。七岁前,戚暮能够平平安安地在孤儿院生活,便得归功于他很会看人脸色行事。
等到他后来被一对多年无子的老夫妻收养后,有机会学习到了小提琴,再进入藏龙卧虎的欧洲乐坛,更是得低调行事。有句话罗遇森一直没有说错,他是从来没有家世、也没有什么背景,只有靠着自己才能在维也纳生存下去,因此如何与他人处好关系、给人最好的第一印象,已经深入了戚暮的骨子里。
不过……和维也纳的那群傲慢别扭的老油条相比,华夏的前辈们还真是和蔼可亲了啊。
戚暮在心里默默想到。
“郑哥你就不用操心了,我会自己处理好的。”
戚暮笑着道,“对了,你今天不是要交一篇稿子的吗?稿子怎么样了?”
郑未乔脸色古怪地看了戚暮许久,最后还是叹了口气,道:“你还小,老师把你交给我们这些人了,其他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好好练琴,认真地努力,就是老师所希望看到的了。”
闻言,戚暮是哭笑不得。
郑未乔真是将戚母的恩情放在了心里,颇有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咳为母的感觉。像郑未乔这种知恩图报的人还真是少有了,和罗遇森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