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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庶民都穿重丧之服,而侍中到武卫,尤其是近官,倒反而穿佩玉饰的华丽服装,与平时的吉礼无异?左丞相既然推之以山陵的事,臣以为或许是说与成服不一样。如果当天侠御同文武百官不一样,那么侍灵的人,主书、宣传、齐干、应敕的人,都应不改。”
蔡景历说:“侠御之官,本出五百,当天穿戴好丧服待于屋中,仍在本省被引上登殿,岂可改变成穿貂玉之服?如另外兼摄其他官,从而佩戴簪珥之饰,那么当日便有不成服的人了。山陵自有吉凶二议,成服凶而不吉,还是应按照前议,我赞同刘舍人的意见。”
江德藻道:“臣认为祖葬的时辰,其始终已经完毕,达官有追赠,须表以恩荣,有吉仪仗队,恐怕即由此义,私家都模仿学之,因而成了习俗。上服本是变吉为凶,理不应还穿绸缎服装。刘舍人引用王卫军《丧仪》和梁昭明太子故事,这明显的证据已足以审视。博士、左丞相是各尽自己的衷心,既然没有什么取证,就应再详细问询,可向八座、詹事、太常、中丞及中庶诸通袁枢、张种、周弘正、弘让、沈炯、孔奂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