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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们还在洞屋的时候,斯塔克事先做了一个便携式信号发射器,他把它装在裤兜,用订书机封好兜口以防止它从袋里掉落。信号发射器只需要极少的电量就能不断往外界发送电波好几天。但那必须是得有信号的情况下,显然大沙漠不在任何电信公司的考虑做生意的范围。
所以他们踏出沙漠的第一步就是找到城镇,或是任何有活人居住的村庄,只要斯塔克能找到一台收音机,当然发报机就再好不过。无论什么品牌新旧程度,他都能将信号发射器的电波放大至一千公里以外的地方,如果有网络的话,他甚至都能直接联系上美利坚的总统。
马灵珑选择的方向,正是前往沙漠中的小镇的路,很远,但不是遥不可及。她预计如果中途不发生意外状况,他们应该可以在三天后抵达目的地,至多四天,他们准备的食物不算多,省着点吃也许够两天的,因为拖行太重会影响行程速度,而且食物也会坏。
小镇是蝙蝠找到的,它是厉害的寻路专家,小蝙蝠不需要完全依靠翅膀飞行,它能从这头瞬间移动到十公里之外的地方然后又回到原地。
马灵珑把小蝙蝠装进衣服口袋,用棕榈叶盖住它的小脑袋确保它不被太阳晒到。
在第六天的清晨,他们上路了,马灵珑还从树上割下两片棕榈叶当他们的遮阳工具。
绿洲虽然安逸,但没人想永远停留于此。
第一天的行程还算顺利,他们翻过了几座高高低低的沙堆,顶着没完没了的烈日前进,没有谁中暑或是晕倒,好兆头。而且有斯塔克在,沿途还是很热闹的,一点儿都不寂寞:“你不喝水吗,巧克力特工。”
斯塔克一直怀疑马灵珑是军方派来的帮手,但肯定不会是中国的,他偶尔走在马灵珑的后面,偶尔是旁边。这一路几乎话语不停,光是揣测马灵珑的身份就做了起码二十个以上的假设和长篇分析,“我们已经走了差不多八个小时,你一滴水都没喝。”最后他擅自得出结论,认定马灵珑就是英国政府派来的秘密特工。
“我没你话多。”
马灵珑用棕榈叶做了六个不算小的水囊,她利用一点魔法,将水囊的外面打造得密不透风,滴水不漏。他们两个每人三袋,这已经是极限,这是三天的量。带太多会非常沉重,不利于赶路。他们是有目标的前进,不是无头苍蝇,重点是如何更快的抵达目的地。
更何况,魔杖能解决饮水缺失的问题,马灵珑尽量将更多的水留给斯塔克。
其实她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