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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然记得那一宗“交易”,她背叛了他——或者说,她答应离开小楼,只是小楼不曾离开她吧。她没强来呀。她当然也记得二人转身朝林子路口的黄包车走去时,身后那双怨毒的眼睛,刺得背心一片斑调。
是对是错,她已赔上一个孩子了。真是报应。也许双方扯平了。
但菊仙太清楚了,如果三个人再纠缠下去,小楼仍是岌岌可危的。她应该来个了断!她还他,救他这次,然后互不拖欠。
菊仙拉住小楼,道:“我和你一道去!”
小楼望着她。
“咱们去求一个人。救出来了,也就从此不欠他了。”
她挣扎着要起来:“那把剑让我带去。”
蝶衣在法院被告栏上受审。他很倔傲,只觉给日本人唱戏出堂会不是错。——他的错在“痴”。不愿记得不想提起,心硬嘴硬,坚决地答辩:“没有人逼我,我是自愿的。我爱唱戏,谁懂戏,我给谁唱。青木大佐是个懂戏的!艺嘛,不分国界,戏那么美,说不定他们能把它传到日本去。”
完全理直气壮,一身担戴,如苏三的鱼枷。
不是为了谁。
根本为自己。
这样的不懂求情,根本是把自己往死里推。
菊仙重新打扮,擦白水粉,上胭脂、腮红。棉纸把嘴唇染得艳艳的。有重出江湖的使命感。她的风情回来了,她的灵巧机智仍在。男人,别当他们是大人物,要哄,要在适当时候装笨,要求。
她抱着那把剑,伴着小楼面见袁四爷。
她知道蝶衣这剑打哪儿来。袁四爷见了剑,一定勾起一段情谊。把东西还给原主,说是怕钱不够,押上了作营救蝶衣的费用,骨子里,连人带剑都交回袁四爷好生带走,小楼断了此念,永远不必睹物思人——这人,另有主儿。……
菊仙设想得美,不止一石二鸟,而且一石三鸟。
她弱质纤纤,万种温柔。仿佛回到当年盛世,花满楼的红人。旧戏新演。
袁四爷还着实地摆足架子,羞耻了段小楼一顿,以惩他个不识抢举。小楼都忍了。
——谁知—切奔走求效都不必了。
意外地,在法院中,蝶衣毋须经过任何程序,被土兵带走。
到什么地方去?
无罪,但又不放。
所有人都疑惑起来。全场哗然。———这个人根本‘早勾结官府!“其实他又去了堂会。国民党军政委员长官,到了北平。为了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