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糖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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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旱地,尚未开荒,村里人嫌远没人耕种。
按惯例谁开荒属于谁,黎源决定开点旱地种红薯土豆和玉米,这些都属于主食。
这样每次进山他还可以看顾一下地里。
就是位置要慢慢选,不然担水的活路就能累死人。
黎源再一次怀念抽水泵的岁月。
综上所述,种地屯粮,造具丰室,建墙护家,这日子有得忙。
小夫郎早闻到饭菜的香味,以往吃什么都不香,但不知道什么缘故他觉得油痞子做的饭菜特别合他胃口。
但他不想出去,夕阳一点点落下。
金灿灿的黄昏慢慢变成暗橘色的黄昏。
不多久,黄昏就会彻底消失。
但是饭菜香就像一溜细线,弯弯绕绕追过来,挠得他肠子疼,肚子也疼。
一走出去,小夫郎便看见赤着胳膊的油痞子站在灶台前搅弄着锅里的汤汁。
小麦色的肌肤在夕阳下呈现出特别漂亮的颜色。
令晕晕乎乎的小夫郎更加迷糊。
而往日里异常嫌弃的汗水布满条理分明的背脊,竟然让人移不开眼睛。
他跟父亲身边的大力士不一样,没有熊一样让人害怕的夸张肌肉。
曾经父亲驮着他摸过那些大力士的肌肉,像铁一样硬。
油痞子的身材更像父亲身旁的近侍,那些近侍终日沉默寡欲,不引人注意,穿着黑色锦衣的样子并不让人觉得有何不同。
但小夫郎见过他们操练,见过他们执行任务,也见过他们行刺。
他们的肌肉薄削柔韧,不多不少,恰到好处,正是这种看着微微偏瘦的身材,却能在搏斗中削头如削泥。
小夫郎并不喜欢他们,多次拒绝父亲要给他配备近侍的要求。
也正是这种不喜的情绪让他遭遇人生中最严重的危机。
但是,当拥有相似身材的油痞子围着灶台忙碌时,当那些汗水不是因为搏杀流淌,而是为了一日三餐而流时,小夫郎觉得小麦色的肌肤似乎也分泌出甜蜜的麦香味。
那些汗珠就像麦子的精华,一粒粒都晶莹剔透。
顺着深深的脊柱沟一路滑落至挺翘的股缝里。
当小夫郎意识到自己在看什么时,顿时涨得满脸通红。
当这种脸红还被油痞子发现时,他紧张地说不出话。
黎源大步走过来摸了摸小夫郎的额头,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又发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