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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邑城外,往东百里之处,有一座小小的城池。看那城门正门匾额上雕刻的蝌蚪苻文,正好是混天二字。这里正是混天候经过几次战场征伐,立下军功后得到的封地。比起只能在安邑城内拥有一座小小府邸的厉天候,混天候在这城中却是逍遥得多。
长宽接近一里的小城只有浅浅窄窄的一条护城河,整个城内没有任何平民百姓居住,所有的居民都是混天候名下的军队士兵以及他蓄养的死士收罗的高手。城内简简单单的就两条纵横交叉的十字形大道,一对对士兵身披黑色铁甲大声咆哮着,背负着沉重的石块在大道上往来奔跑,浑身汗流浃背,一滴滴汗水滴落在滚烫的街道石板上,立刻被蒸发干净,只留下了淡淡的白色盐迹。
城内混天候的府邸占地不大,前后就三进院子,正中一座大殿、两侧有厢房三列,前有校场,后有花园,简简单单。数十名身体笼在黑色披风内的护卫带着百多只虎头、牛身、豹尾的猛兽,在府邸各处缓缓游走。虽然是大白天的,戒备依旧森严。
正中大殿内,混天候轻松的坐在正中的石椅上,手里端着一个黑色花岗岩开凿打磨的大碗,大口大口的喝着浓烈的谷酒。他面前三丈处,一片水波荡漾彷佛镜子般浮在空中,水波中有数条人影飞扑刺杀,正是夏侯和厉天候四名死士的交手镜头。
猛然间,混天候把大碗一丢,重重鼓掌道:“好,老十三的这几个死士不错,这几剑方位老道,速度也快得紧。嘿嘿,虽然还不如我手上那个招灾惹祸的海外剑手,却也是难得的高手了。唔,这个蛮子要吃亏。”
大殿内还有两列石椅,其中一张上坐着一个身穿厚重的蓝色长袍,袍子下摆上满是水波花纹的老人。那老者手里捏着一个奇怪的印咒,默默的注视着水镜中的战况,突然低低的笑了几声:“天候没发现么?那蛮子从开打至今,起码中了上百剑,他身上可有一点鲜血流出来?土性的巫力,果然是防御最强的,这厮的皮简直比三重玉甲还厚。”
混天候立刻陪起了笑脸:“祭巫说得是,本候却是没有注意到。嘿,他身上果然没有伤痕。看来,等这篪虎暴龙从新军营出来了,刑天大风几兄弟铁定要带着他去满天下招惹是非。唉,这么一个九等巫武的好手,还不是世家子弟,委实难得。”
那祭巫冷笑了几声,手上印诀一变,水镜中的镜头立刻朝着夏侯拉进,清清楚楚的看到了那些黑衣人的剑锋划在了夏侯的皮肤上,居然激荡起了点点火星。他这才点点头,喃喃自语到:“天候既然已经和刑天家那刁蛮女拉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