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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尼克说起她的《夜上海》,是在去年的初夏。她来上海,熟门熟路地住进了富民路上的一条弄堂里,我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这种只能住两三个人的小民宿的,只能说,对上海,她比我还熟。我们约了去杭州,在西溪的桨声欸乃中,她说起了刚刚在美国出版的《夜上海》。

早在二〇〇七年,我就在一个读书专栏里撰文介绍过她的《最后的中国大厨》,那是当时刚出版的一本畅销书。尼克的每一本小说,都是以中国为背景,意在探究中国的历史、文化和风情。当听说《夜上海》讲的是一位美国黑人爵士乐手在上海的故事时,我立刻有了兴趣。在上海的大街小巷,散落着大大小小的爵士酒吧,当暮色四合,华灯初上,这些酒吧开始开门迎客。客人来了一批走又一批,歌手唱了一曲又一曲,曲间休憩,长发的洋人贝斯手和客人逗笑调侃。这是特别的上海夜景,微醺中,让人产生年代的错乱感。而这本书,把我们带向了上海爵士乐文化的源头。书中展示的那个年代,上世纪三十年代,是正值华年的爵士乐的大乐队时代,乐队高手云集,阵容庞大,和现在的简单配器轻唱浅吟十分不同,那种气势,我们只能在书中寻觅。

三十年代的上海滩,看到这几个字,你会想到什么?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是旗袍软缎,灯红酒绿?是浪奔浪流,恩怨情仇?中国迷尼克放下了小说家的想象,钻进了史料传记之中,于是,有了这本关于美国乐手在中国的历史小说。不敢说,这本书是如何的另辟蹊径,但是,它有很好的补充,很好的角度,很好的挖掘。作者立足史实,力求还原本相的意愿深得我心。在这一点上,我和作者是不谋而合,而上海,也慷慨地满足了我们的愿望。

翻译这本书,是一次别样的工作经历。工作内容一分为三:一为翻译文本,二为考证史实,三为交流沟通。作为译者,我第一次逾越了权利范围,在和作者商榷探讨的基础上,对本书的某些局部细节,做了补充或改写。这个交流的过程,是饶有兴味的探索追问,也是中西方文化的温柔碰撞。举个例子,杜月笙喜欢让他的女人在发髻上别一朵鲜花,作者一定是对栀子花这种美国见不到的芳香馥郁的花情有独钟吧,她多次提到女主人公的发髻上别了这种花。我对她说,杜月笙不会让他的女人在头上别一朵白花的。她明白了道理后,立刻就改掉了。不过,我还是满足了她对这种东方花卉的偏爱,让男主人将一朵栀子花别在了一个俄罗斯女孩的头发上。呵呵,让那些外国人胡闹去吧。

必须提一笔的是,这本书吸引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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