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接触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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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斯觉得这个娘娘腔很是可笑。阿什点菜的时候,对价格显得很不在意。他们喝高档的红酒,回忆过去的好时光。利玛斯开始的时候一直坚持说他不记得阿什,阿什说他对此觉得很吃惊。他用一种很受伤的语调对利玛斯说,他们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聚会地点是德里克·威廉姆斯在库达姆的住处(这点他说准了)。那次去了不少新闻从业人员。他问阿历克想起来了吗?利玛斯说没有,想不起来。那好,又问他记不记得《观察家报》的德里克·威廉姆斯,那个在家里提供美味比萨给聚会者吃的好人?利玛斯说他经常记不住别人的名字。后来他们又谈了很多,发了很多感慨……阿什说别人也叫他比尔,那是他的教名昵称。说他对过去很多事情还记忆犹新。他们喝了不少酒,威士忌、白兰地和薄荷甜酒混着喝,两人都有点醉意了。阿什又说,那时候德里克还给他们找了不少漂亮姑娘,都是从那家有名的夜总会找来的,问阿历克还记不记得。利玛斯说好像有点想起来了,让比尔继续说下去。
比尔还真的继续编故事给利玛斯听,谎话也说得很动听。他稍微提了一点找女人玩的事情,说他们在聚会后同三个女孩子一起去了夜总会。说阿历克那时是领馆的工作人员,那次比尔没带钱,后来是阿历克帮他付的钱。那天比尔要带个姑娘回家过夜,利玛斯就又给了他十镑……
“天哪。”利玛斯说,“想起来了,我全想起来了。”
“我就知道你会想起来的。”阿什开心地说,又对面前的利玛斯点着头说,“你看,这事很有意思吧,我们要再接再厉啊。”
有种人和人相处的原则就是得寸进尺,别人退让他就变本加厉,别人强硬他就退缩,阿什就是这种人的典型。他做人没有自己的原则和偏好,常常是人云亦云。他这种人喜欢追逐流行、自命风雅。听到什么惨剧发生,一定会表现出非常的同情;听到什么恶行,一定会表现得十分愤慨。利玛斯对眼下扮演的被动角色很不满,于是不断地逗弄阿什。谈话中,利玛斯经常把阿什弄得难以自圆其说、狼狈不堪。他有时显得很无赖、很固执,有意让他们的交谈几乎继续不下去。他们附近的餐桌旁,坐着一个戴眼镜的矮个子男人,愁眉苦脸地读着一本有关球状轴承制造的书。那人如果在听他们谈话,一定会认为利玛斯是个虐待狂;如果那人更聪明一点的话,就会知道只有别有用心的人才能忍受利玛斯的冷嘲热讽。
他们结账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四点了。利玛斯坚持要各付各的,阿什却坚决不肯。阿什付完账后,还开了张支票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