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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的话,打人前的那个晚上他为什么要和她告别呢?那是因为他知道在第二天就要去打人了。她拒绝接受另一种可能的解释:他对她厌倦了,决定离开她。第二天因为分手使他情绪不好,所以才在一怒之下打了那个杂货商。她早就知道,也一直了解的是,他有一项必须要去完成的使命。他甚至亲口说过这个问题。当然那是什么样的使命,丽兹并不了解。
她本来以为他和那个杂货商吵起来后,勾起了他心中压抑多年的仇恨,可能是因为婚姻或家庭问题,造成他心里有阴影,所以才打了人。可是,任何见过那个杂货商的人,都会觉得打他那种人是件很荒唐的事情。那人是个典型的小市民,为人谨慎、守旧而平庸。而且就算阿历克和那个杂货商有仇,他也没有必要在周六商店最忙的时候打人,他难道要让大家都看到他打人吗?
在她参加的党支部会议上,大家也谈论过这件事情。支部管账的乔治·汉比那天正巧路过那家店。因为人多,他没有能看到打人的全过程。但那里有个看到整个过程的人,把情况都告诉了他。汉比对这件事印象很深,还给《工人报》打了电话。后来对利玛斯的审判中,《工人报》派人去了,还在报纸上作了较多的报道。《工人报》上的文章说,这件事是对社会的抗争,是人民意识的觉醒,是对剥削阶级仇恨的体现。把情况告诉汉比的那个人(是个戴眼镜的小男人,算是小白领的那种人)说,事情发生得非常突然,照他的说法是出人意料。总之,这让汉比更加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对人民的残酷压迫。汉比谈论的时候,丽兹很少说话,当然支部里也没人知道她和利玛斯的关系。她只是觉得非常讨厌乔治·汉比,认为他是个轻浮、下流的小男人,总是色眯眯地看着她,总找机会想摸她一把。
后来那两个男人打电话给她。
她觉得那些人如果是警察的话,显得太干练了一些。他们是开着一辆装有天线的黑色小车来的,其中一个人长得矮,且相当胖。那人戴眼镜,身上穿着昂贵而不太合身的衣服,是一个可亲而有些神经质的男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丽兹对那人就有一种信任感。另一个男人长得比较普通,但显得很年轻,丽兹估计他四十岁不到。他们说他们在特种部门工作,出示过塑封并且带照片的工作证。开口说话的基本上都是那个胖男人。
“我相信你和阿历克·利玛斯关系不错。”他这样开头说。她听到这样的话应该会生气的,可对方说得那么真诚,让她有火也发不出。
“是的。”丽兹回答,“你们是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