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盛世(6)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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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谷地方百姓胡汉混杂,民风彪悍。此刻天下承平没多久,大姓人家还保留着让族中少年子弟学习刀剑、射艺的习惯。指望着一旦族中哪个少年在军旅中混出些名堂来,整个家族的势力都会随之突飞猛进。即便少年们没机会阵前博取功名,土匪前来打劫时,族中长者也可以组织起他们保护家园。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本事没有,五十步以内十发七中还是有些把握。偶尔撞一回大运,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脱兔的奇迹也曾经发生过。只是他今天运气实在差,二十余支箭射出拣回,反复使用,最后几乎射脱了羽,也没射得半个活物。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价值高达三吊钱的“宝弓”用起来非常吃力,很难拉满不说,弓臂处还总是微微震颤,总是把好不容易瞄准的羽箭弄歪。只射了半日,素来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两膀发软,手指头也磨脱了一层皮。若不是心疼此弓数千文的身价,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2),把弓背砸在石头上当劈柴了。
眼看着太阳在树梢头已经西斜,李旭只好垂头丧气往山下走。大青山绵延数百里,天黑后时常有猛兽出没。一个人上山打猎,他可不敢耽搁得太晚。正走着,忽然听见树丛里乱草沙沙作响,抬眼望去,一只肥硕的狍子从左前方三十步处急奔而去。
这么好的机会李旭怎肯放过,全身的疲劳顿失,取出箭,将弓一下子拉了个全满。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射向狍子。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虽然快,却很少做急转弯。也是李旭时来运转,那箭噗地一声,端端正正从狍子后腰下射入,深入胸腹。
“哞!”急速奔跑的狍子发出一声哀怨的长鸣,缓缓倒地。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着弓快?上前。此时正值秋初,山林里的野味攒了一春夏的膘,肉厚脂肥。如此大一头狍子拖到舅舅的客栈中,保准能当小半月的招牌菜。把狍子身上的皮剥下卖给大户人家做靴子,也少不得又要?上二三十文。
正当他弯下身去,准备拖那狍子前腿的当口,猛然间心头传来一阵恶寒。李旭仓惶抬头,只见树林中缓缓走出一头毛驴大小的野狼,绿幽幽的双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李旭吓得大叫一声,赶紧挺直了身体,弯弓搭箭。虽然出身于末枝,他也算个良家子弟,平素被人呵护得周到,少有独自上山打猎的经验。这么大的野狼他听都没听说过,更甭说正面遇到了。
与狼相遇,最忌转身而逃。大道理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