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九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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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瘦长,像根竹竿,关于将铁饼掷出校园砸断牛角的事多半是他自我吹嘘。他头发蓬乱,像个鹊巢。——我侄子,万口,你姑奶奶介绍道。噢哈,王小倜用力在你爸爸肩膀拍了一巴掌,说,原来是个坐探啊!万口,这名字起得真好!王小倜伸出一只手,说:小伙子,来,认识认识,王小倜!你爸爸有些受宠若惊地伸出两只手,握住王小倜的手,使劲地摇晃着。
你爸爸说,后来,他去机场找王小倜玩过,还跟着他吃过一次空勤灶,油焖大虾,辣子鸡丁,鸡蛋炒黄花菜,大米干饭,随便吃。你爸爸的描绘,让我们羡慕极了,当然我也感到荣耀。不仅仅因为王小倜,也因为你爸爸,他是我的大哥,而我的大哥是吃过空勤灶的啊!
王小倜还送给你爸爸一只口琴,云雀牌的,相当高级。你爸爸说王小倜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他篮球打得不错,三步上篮、反手投球的动作相当潇洒。除了会吹口琴,还会拉手风琴,钢笔字写得十分秀丽,而且,还有绘画的才能。你爸爸说他的墙上用图钉钉着一张铅笔素描,画的就是你姑奶奶的形象。至于王小倜的家庭出身,那更是无可挑剔。他的父亲是高级干部,母亲是大学教授。这样的人,为什么会飞往台湾,成了万人唾骂的叛徒呢?
据王小倜的中队长说,王小倜之所以叛逃,是因为偷听敌台广播。他有一台半导体短波收音机,可以听到台湾的广播。国民党电台里有一个声音娇媚、富有磁性的播音员,外号“夜空玫瑰”,杀伤力极强,估计王小倜就是因为迷上了她的声音而叛逃。难道我姑姑还不够优秀吗?已经老态龙钟的中队长说:你姑姑,当然不错,家庭出身好,模样端正,又是党员,按当时的审美观,那实在是太优秀了,我们都从心眼里羡慕王小倜呢。但你姑姑太革命太正派了,对王小倜这种中了资产阶级流毒的人来说,那就不太够味了。后来,保卫部门分析了王小倜的日记,他在日记中给你姑姑起了一个外号:红色木头!当然,中队长说,也幸亏了他这本日记,才让你姑姑得到了解脱,否则,她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楚了。
先生,我对侄子说,不仅你姑奶奶差点毁在他手里,连你爸爸也被公安部门传询过多次,那只口琴,也做为王小倜拉拢腐蚀青年的罪证被没收。他在日记里,说:红色木头把她的傻瓜侄子介绍给我,这也是根红色木头,而且还有个奇怪的名字:万口。如果没有王小倜这本日记,你爸爸也要跟着倒霉。
也许,是王小倜故意那样写的,我小侄子说。
你姑奶奶后来有这种想法。王小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