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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那天盛牧辞没有出现的话, 宋黎觉得,她应该会回家,趁着那杯红酒的微醺, 躲进被窝里没日没夜地睡上一觉。
再将这段无以为继的感情, 和梦一起, 从脑中一扫而空。
南墙已撞, 过往就当过往。
可事实是。
那天盛牧辞非但站到了宋黎面前,还在她愣神的那短短几秒钟里, 往她怀里塞了自己的外套。
“话都说完了没?”他手插回裤袋。
这话问得太理直气壮, 宋黎透过未散的泪雾,望着他脸, 怔怔地点了下头, 等他继续。
“门口等你, 有事。”话云淡风轻地落下后, 盛牧辞便踱步向外。
走出两步,他又停住。
侧首,可有可无一句:“外套,还了。”
他是指她身上披着的, 那件靳时闻的外套。宋黎抱着盛牧辞的黑西装, 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意思。
身前那块布料一片酒的湿迹,宋黎当时除了穿走靳时闻外套, 或是欠盛牧辞一个人情, 别无他法。
权衡之下,宋黎选择了后者。
分手就分彻底, 还是两不相欠,别再纠缠不清得好。
宋黎把衣服还给靳时闻。
靳时闻没接:“宋黎,真不想跟我了?别再胡闹, 还有反悔的余地。”
“我不会再打扰你。”
宋黎将衣服平整放到沙发。
闻言,靳时闻勾唇一声冷笑:“行,那就分。”
宋黎离开得毫无留恋,靳时闻心口淤着股气,在原地脸色很难看。
尤其,她穿着别的男人的外套。
那个人还是生意场上的对头。
宋黎一出酒店就看到了那人的身影。
他在门廊的立柱那儿闲倚着,寻常人只当他拽得生人勿进,但宋黎是医生,一瞧就知道,他那姿势,肯定是腰骨犯疼了。
耳边响起高跟鞋轻而慢的声音,盛牧辞偏过脸,见那姑娘正向他走近。
她今天的模样,和平日很是不同。
及膝的丝绒黑裙,搭配红色小高跟,衬得小腿细直白皙,长发难得一见地散下来,卷成了温柔的弧度。
优雅,浪漫,像法式庄园里走出来的小小姐。
就是妆容被眼泪浸花了些许,香槟色的眼影和眸中水色一起闪着光,且他的外套宽大,穿在身上,显得她娇小又可怜。
“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