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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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掉了小尾巴的林以恩心情很不错,随便找了条湍急的河道销毁了罪证之后她决定去老约翰的店里买点腊肉。
凭着军校发放的临时通行证,她没费一个铜币就挤上了当日最后一班进入玛利亚之壁的渡轮——这是她少有的、觉得自己身上这身屎-黄-色军装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的时候。
当然啦,像这种搭免费船的,豪华舱和座位都是不用想的,甲板上呆着去吧。在这方面林以恩也不挑,随意找了个宽敞的地儿看着河水发呆。
大约过了二十来分钟,林以恩在一个中型港口下了船。港口附近有一个名叫卡萨的小集市,老约翰的店就开在这里。
和赛格一样,老约翰也是退役的调查兵团士兵,他曾三次出墙,最后把一条腿掉在了外面。政府想和往常一样用一笔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意味深长呵呵一笑的抚恤金打发掉他,老约翰果断一口浓痰吐到那个趾高气昂的派遣员脸上,然后在战友的帮助下开了这间小酒馆,一开就是三十年,凭着一手酿玉米酒的独门绝技十里八乡远近闻名。
老约翰的酒馆在士兵间很受欢迎,这里各类酒水小菜一律五折优惠——前提是你得穿着调查兵团或者驻扎兵团的军服来,至于宪兵团,滚蛋。
林以恩是这里的老顾客了,酒馆门口那个特嚣张的“宪兵与巨人不得入内”还是她的手笔。
“唷,丫头!”刚一进门,老约翰就眼尖地发现了她,热情地冲她招招手,“过来过来让老头子我看看!”
林以恩无奈一笑,展示似的转了个圈儿。
“去!谁要看你转圈!”老约翰吹胡子瞪眼。
林以恩歪头想了想,恍然大悟,她行了个标准的军礼,无比严肃地说:“我愿随时向腊肉献出我的心脏!”
这下全酒馆的人都笑了,老约翰则气得要拿拐杖敲她头。
腌腊肉是老约翰的令一项绝活,他靠这一手诱拐了不少无知少女,哦,不对,是获得了无数的忠实信徒,三姐弟都是老约翰的粉丝,林以恩一度还曾想要不认这老头做干爹得了天天蹭在店里吃腊肉。
唠嗑了片刻,老约翰突然一感叹,说:“到底是岁月不饶人啊,当初认识你的时候你才到我这儿,现在都长这么高了……滚,别踮脚啊,再踮敲你,诶,对了,你那跟屁虫呢?”提到西法的时候老约翰胡子一翘,那个小鬼不知道要比眼前这个心眼多的鬼丫头可爱多少倍,小时候还经常披着加布丽娜的披风跑到店里眼巴巴地望着他,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