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少年“邓远之”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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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头:“你懂不懂什么叫亡命天涯,就你这样还读书挺好呢!那不能让人知道你去哪儿!”
仇陌揉着屁股:“哦!”
少年还太稚嫩,轻易放过了心里的直觉。并且以为,依依惜别什么的未免太过矫情,连声再见也没说,干脆利落的走了。
却没想过是不是有再见的一天。呵,谁还没傻过呢?
当年,也是有人这么唬走了杨夕,结果,那人被烧死了。
【爆炎蛋】扔在尸体上,熊熊烈火烧起人肉来甚至不需要架柴禾,巷道里弥漫着一股尸油的味道。这是杨夕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味道,令人作呕,令人做梦……
“这味儿还是这么糟心……
杨夕又扔了一颗瓜子在嘴里,“咔嚓,噗——”终于吐出两半完整的瓜子皮。
“小远子,你要是再不出来,那我可就跑了。”
墙角的空气扭曲了一下,仿佛有什么被掀起,现出一个面无表情的麻衣少年,静静的看着杨夕:“你怎么知道,是我?”
杨夕乐了,虎牙尖尖的露出来:“其实我不知道!我就是琢磨着,我前脚刚到多宝阁,那老太太后脚就上门杀我了?那你和朱大昌肯定得有一个跟那老太太是一伙的。所以我就叫叫看~你看我声音其实很小,朱大叔没有顺风耳,横竖是听不见的。你要是没出来,我就再大嗓门喊他。”
邓远之垂下眼皮,没什么表情:“你若是有那独眼的小崽子一半傻,也就不用死了。”
这话杨夕不爱听了,她抬手打断道:“仇陌傻是因为相信我,他想不到,我给他姐报仇根本就没想带上他,我从一开始就只是……”想把他糊弄走而已。
翡翠一辈子都在念叨这个弟弟,杨夕怎么忍心让这个弟弟为了翡翠死掉?他就该走得远远的,以为仇报了,然后放下过去。
在一个她和翡翠都看不到的地方,去考秀才,考举人然后考状元。然后把一肚子学问卖给皇帝,或者不卖,就在家里吟诗作赋名扬天下,又或者他考不上也做不出诗,就那么郁郁不得志的活一辈子。
那也是活着,一辈子。
杨夕抖了抖肩膀,抬头看着邓远之:“不说那么多了,横竖是不共戴天的。可是我现在累得不行,灵力也耗光了,估计我蹬腿儿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你能不能让我死个明白?翡翠一个破丫鬟,哪里就招了你们这些强人了?你和姓齐那老太太,跟火里烧成碳那个不是一伙儿的吧,还有那个……”
话没说完,已经被一柄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