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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梨都不知道,小系统到底哪里来的自信。
“如果,我现在手上有钱就好了。”
这样的话,他就有钱吃饭,有钱住店了。
他会买一支新的发簪,还给叶簌簌,这是他答应过的,就绝对不会食言。
还有……紫金小葫芦,这是他欠常衡的。
就算,从此往后,一刀两断,恩断义绝了,但孟梨也想先把这两件东西还了,再默默离开这块伤心地。
他得先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思考一下,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忽然,他看见了一个男人,要是他没记错,之前叶簌簌就是跟这个人用发簪换了一头驴。
孟梨立马蹿起身来,三两步追了过去,一问才知,这人把簪子拿当铺典当了。
他只好又去当铺,询问之下,当铺老板说,需要两万灵石。
这对兜比脸还干净的孟梨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老板,能不能便宜点?或者,再宽限我几天,我很快就会拿钱过来赎走的!”
可当铺老板说什么也不同意,还说已经有客人相中了,如果今晚之前,孟梨还不带两万灵石过来,那么,就会卖给别人。
孟梨只好灰头土脸地离开当铺,他想变成小狐狸,然后去偷出来。
但偷鸡摸狗的事,他又偏偏做不来。
再说了,就城池就这么大点地方,要是当铺东西被偷,铁定要找官府,动静一大,说不准还会惊动到常衡。
那要是在这节骨眼上,孟梨把发簪还给了叶簌簌,不就证据确凿,证明他偷东西了么?
虽然,常衡现在已经厌恶他了,不在乎再厌恶一点,但孟梨还是不希望被人当成小偷。
那滋味太难熬了。
一分钱为难死梁山好汉。
孟梨站在巷子口,踢路边的小石头,忽然从衣袖中滑落出什么东西来,他捡起来一看,居然是手帕。
叶簌簌送给他的手帕。
他恍惚间,又想起常衡说的,那簪子是叶簌簌母亲的遗物。
以及那天午后,阳光明媚,孟梨趴在驴子身上,满脸愧疚,叶簌簌冲他灿烂一笑,说:“我们都是朋友嘛!”
——我们是朋友。
是朋友。
他应该把那根簪子赎回来,还给叶簌簌的。
常衡打开房门时,外头天色已晚。
满脸倦容,面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