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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月华千里,室内一壁皎洁。
那夜我和一个初相遇的少年依偎着互相交代了一宿。我告诉他我的姓名沈倾,曾用名沈倾倾,笔名冬雪,出生在江南水乡,襁褓之中举家迁至a城下属的一个小镇。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最喜欢的宠物是没有,猫狗皆怕,养鱼已经养死了数十条;最爱吃的水果是香蕉,因为简单;最喜欢的明星是郑之华,因为他帅。讲到这里时,欧阳昕立刻抗议道:“以后你只能喜欢我,只能说我帅,不能再说别人。”我瞟他一眼:“你还管信仰自由不?”他嘟起嘴:“好吧,那我去整容,整成他的样子可以了吧?”
我轻轻将他揽进怀里。这样一个孩子,如何舍得不去疼爱他?
欧阳昕却不领我的情,嘟嘟囔囔接着说:“我早晚有一天要逮住郑之华一个狼狈样子给你看,打碎你的粉红梦。”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你不知道你今晚的举动
已经打碎了多少少女的粉红梦。”
我忽然想起什么,问他:“这会不会影响你的事业?”他毫不迟疑地答:“会。”
我不语。他接着说:“可是没办法。”
想起自芳的话,我开始琢磨,这是不是就是及格了的爱情呢?
身旁的少年摇我的胳膊:“所以你要对我负责啊。”
他有时霸道得完全似新新人类,有时又似个天真的孩子。
我不禁对他的身世好奇,却没想到他有这样凄惨的过往。
原来欧阳昕是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俄罗斯人,风流过后便抛弃了他母亲,甚至不知道孩子的存在。他的母亲随即知道被骗,可是坚强的她生下了这个孩子,一人抚养。在那样一个年代,未婚生子是为社会所不容的,为了躲避知情人的异样目光,也为了谋生,这个坚强的母亲带着孩子远赴异乡打工维持生活,以寡妇自居抚养大了孩子。
异乡生活艰辛,他们娘儿俩连当地户口都没有,生活状况可想而知。欧阳昕告诉我,他们最困苦的时候每顿都是煮菜场捡回来的剩菜叶子吃。难得有一两顿肉,他的母亲也只是看着他吃,比自己吃到还高兴。他说起那些曾经的艰辛,一点也没有悲伤的神情,一切对他都是再正常不过的生活。可是他说起母亲的过世时,却是那样伤心。
他的母亲长期劳累,为了多挣些钱也为了带孩子,她每每抢着赶大夜班,食物又都是最劣质的,结果年纪轻轻就得了癌症。好在那时欧阳昕已经开始崭露头角,经济上没有后顾之忧了,只是再多的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