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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马已奔离草场,上了黄土公路。红马无声无影地跑。奔。飞。人们暗暗惊呼:好马!神了!
它年轻的韧带使它四条腿绷到极限,超过了极限。腿和腹部绷得平直。谁也没见过哪匹马能跑成这样,似乎自己要将自己撕成两半。
老首长低声自语:“搞鬼!那女子咋不在马上骑着?……”人们从大喇叭里听到这如同雷鸣的话,仔细一瞧,马背上果真没了人,只剩红旗随马飘。两个红东西如一团红色的魔雾,不知要往何处卷。
连人带马几千尾随者浊浪般向前涌动。所有的马都开始狂奔,想止也止不住它们了。马的竞技天性最容易被激发,于是,这便成了一场规模巨大的马的自发竞赛。每匹马都变得穷凶极恶,恨不能你踢死我我踩扁你。在这壮大的奇观中,人完全被动了。
这时,远远出现了一个男子。他竟立于马鞍之上驭着他的马,因此在这人畜汇聚的恶潮中,唯有他浮出水面。他清楚地看见红马已跑到黄土公路尽头,还看见女骑手已挂在马的一侧,上马或下马都是妄想。
公路渐窄渐粗糙。截止公路的不是草地,而是一片河改道后留下的砾石滩。石滩斑秃一样生着一簇簇刺,一团团黄绿色花。
看清了地形和事态,那男子驾稳他的青灰马开始冲刺。骑灰马的男子叫叔叔。
叔叔是他的名字而不是辈分。人们都知道这块地方有个面黑如炭的独眼龙叫叔叔。谁也别想搞清他这古怪名字的来历;正如谁也搞不清他一只眼珠的去向。人们只晓得他当过骑兵,打枪特准。他动不动就会拔出枪来,一支旧得发白的左轮,枪口一天到晚热着。因为他只有一只眼,所以天生适合当神枪手,正常人打枪却需要克服焦点不实的困难。他枪毙过许多犯人,打死过无数只狼。他天生成这副杀人不眨眼的模样。
沈红霞像特技表演那样惊险地悬挂在马的腹侧,她感到它负心负情得过分了,给她来了这一手。一股愤怒和委屈使她拼命揪住它火烫的红鬃。你总有跑不动的时候,红家伙,就是成一具尸首我也死摽住你。她半边身体已坠落地面,沙与砾石将她的皮肉粗打细磨。就在这时,她发现了红马的一个惊人特征,它跑的时候四蹄不沾地。这正是它无声无息的原因。她想,有关马的经验介绍中的各种各样的马,倒从未提到有这样一种马:实质上是在腾空奔跑。她这一发现,或许填补了有关马的知识的一项空白。
她揪断了马鬃,手里只剩了缰绳。皮革绳索勒进她腕部的骨缝。
“放掉缰!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