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逃军】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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桢点点头,不再说话,而是拿出怀里的炊饼,默默吃着。
……
……
松山岭脚下西南方向,有一条山涧。
山涧旁的丛林中,矗立着十多间木屋。
简陋的马厩中,十几匹高头大马正悠闲的吃着食槽中的青草嫩叶。
一间木屋内,围坐着一群壮汉。
这十八名壮汉或额头,或脸颊,都刻有青色的刺字。
显然,这是一伙逃军。
其中一人开口道:“大哥,姓石的这贼鸟厮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被称作大哥的人,是一个中年汉子,脸色黝黑,气质敦厚,如同一个老农。
此人正是前段时日在县城里卖马的魏大。
而他的脸上,却没有刺字。
北宋的军人,并非都会在脸上刺字,对于那些主动投军,报效国家的良家子,军中会给予一定的尊重,将刺字刻在手臂或肩头。
比如韩世忠、岳飞,他们脸上就没有刺字。
魏大沉吟道:“这段时日被俺三番五次的拒绝,如今又突兀的喊俺们赴宴,只怕是没安好心。”
“那俺们去还是不去?”
坐在魏大下手的一个汉子问道。
“去!”
魏大眼中闪过一丝与气质不符的狡黠,压低声音道:“咱们兄弟藏好兵器,那石宝没有歹意便算了,若是想对俺们动手,便杀将出去。”
作为北宋最强战力的西军,他们心中自然存着傲气。
否则也不会三番五次的拒绝石宝的招揽。
说白了,他们看不上这群匪寇。
可傲气不能当饭吃。
作为逃军,他们找不到生计,又拉不下脸干打家劫舍的勾当,所以魏大这群人的日子并不好过。
前段时间实在撑不住了,只能忍痛卖了一匹战马,换来二十五贯钱。
可二十五贯钱虽不少,但也架不住十几个壮汉坐吃山空啊。
另外养战马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每日一大盆盐水伺候着,三天两头就得喂一顿精良,花销比他们还大。
就在这时,一个长相粗犷的方脸壮汉语气狠辣道:“大哥,不如咱们一不做二不休,趁机杀了那石宝,夺了山寨。有那些逃户帮着种田,往后就不算不打家劫舍,也能过活儿。”
闻言,魏大怒斥道:“那石宝虽是匪寇,但对俺们还算礼遇,怎能行恩将仇报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