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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在四个方位分不同时间段制造事故,调走部分警力,然后有秩序的进行犯罪,杀人,逃走,这背后居然还隐匿着他们的后手……加上那些传单和画,他已经从这些要素里嗅出了浓郁的政争气味。
28双鞋,28个人……这还只是保留完好的鞋印数量。
那些被踩踏抹去的呢?
那些被积雪覆盖的呢?
鬼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人,鬼知道他们在谋划什么!
“听我的,梅肯。”他用比第一次还要慎重的多的语气对梅肯劝道:“放弃这件案子吧!这不是我们这种年轻人该插手的!不管你发现了什么,趁现在还没有涉入太深,立刻把一切都彻底忘掉。让警备队去操心这件事吧!……这也是他们本身的职责!”
“我其实也在犹豫要不要放弃。”
梅肯叹息道,再度在太阳穴上揉弄了几下:“鞋印的纹路比本地款式要深的多……这可能意味着他们身处的环境需求他们使用抓地力更强的靴子。具体有那些地方符合我还没查,笔记上我没记载这些东西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密。”
“我待会还打算出门一趟……巴卡。我打算去大教堂,问一问修普兰老爹我现在到底该怎么选择。”
“如果修普兰老爹是个正常人,他一定会跟我一样劝你放弃调查它的。”
巴卡兰姆撇撇嘴,拿起茶杯咕嘟咕嘟将茶水都喝了个精光:“干!你等下我,我先去弄点吃的,等吃完后我跟你一起过去!”
梅肯说的大教堂就是拉塔迪亚大教堂。拉塔迪亚大教堂总共有三个部分,分别是主楼、后院和连在一起的时钟塔楼,后者其实是教堂用来贮存藏书的地点,而修普兰则是教堂塔楼的守夜人。
巴卡兰姆见过修普兰几次,知道那是一个长相丑陋的糟老头子。他就住在教堂后院一间简陋的小木屋里,木屋是原本堆砌建筑废料和杂物的临时储藏室,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没有拆掉,后来修普兰就搬了进去。此人在旁人眼里是个不折不扣的怪人,他成天深居简出,没人知道他白天不出门是在睡觉还是在做别的什么事。
巴卡兰姆甚至曾在校园里听过传言,说塔楼守夜人是魔怪变的,半夜里会溜出来偷小孩吃。
他知道传言是假的,因为通过那几次不多的接触,修普兰的睿智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那老头第一次见面能从他的穿着和不经意的动作习惯中分析出他是当今瑟兰国最受敬仰的将军——让-斯曼尔的儿子,这种人当然不可能是什么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