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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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父是个非常聪明而没有野心的人, 简单来说就是软和没脾气,林秀和他特别像。
林父又说,“仲清什么时候转到本地上班?”
林秀摇头, “不知道,他说要跟着老板走。”
其实是一辈子,他后来根本没有回到这个小县城。
林父严肃起来,“这可不行,年轻夫妻不住在一起总会出问题, 要么你让他把你接过去, 要么让他回来。”
林秀正要说话,张妍妍这时候却一脸脏兮兮地从厨房出来,哭丧着脸扑进林秀怀里, 父女二人不约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干净她的脸蛋, 问她道, “你怎么弄成这样?”
张妍妍哭丧着脸, “是小花猫。”
林家养了一只猫捉老鼠,这只猫非常怕冷,于是时常躲在灶台里取暖。花猫毛色深,脏了看不出。
张妍妍不知道这事儿,看见猫抱着就蹭, 蹭了一脸炭灰。
有女儿在旁边,林秀不好再说起刚才的事情, 从包里把买来的东西掏出来。
她从城里买了鱼和肉, 还特意让肖小妹做了两件衫子,现在送给林父林母,两个老人都高兴得乐呵呵的。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还有自家做的小葱炒豆腐, 鱼则放进水缸里养起来,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这时候忽然听见有人敲门,林秀去开门,就看见是自己的老同学林素仙。
她们整个村都是姓林的,因为当初老祖宗就找到这个地方安家落户,大家家家户户都有亲戚关系,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长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这么清楚记得她因为她是个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着林秀,指了一下放在墙角的锄头,说,“锄、锄……”
林母听懂了,“这是要借锄头吧?”
林素心点点头,啃着手指伸手。
林母就把锄头给她了。
林素心提着锄头转身出门。现在是暑热的天气,她却穿着一身皱巴巴的长袖,锄头比她还高,她只能费力扛着,头发被晒焦一样枯黄。
林母叹气,“这孩子真可怜。”
林秀想了想,她不大记得林素心情况了,只隐约想起她好像在三十岁掉进水井淹死的。
林母解释道,“她爸妈把她嫁给了那个四十岁的瘸子,真可怜。”
林秀若有所思地点头。她小时候和年轻那会儿村里经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