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以获权力平衡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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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臣对君的反抗,更能充分说明贞观传统对后世所具有的深远影响。所以当相权遭到君权的侵犯后,刘祎之才能如此理直气壮地进行对抗。
尽管这种对抗是微弱而渺小的,丝毫不能改善刘祎之的处境,更不能使他免遭杀身之祸,但却足以在泛黄的史册中留下一道值得后人崇仰的光芒。
而这道光芒的源头,就是以李世民为首的贞观君臣所共同缔造的那个制度典范。
如果说李世民实行三省制和集体相权的目的是为了削弱相权,强化君权,那么在唐初的宰相制度中,为何还有皇帝敕令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才能生效的规定?为何到了武则天当政专权的时代,宰相刘祎之仍然可以凭借这种贞观传统,公然与代表君权的武则天对抗?
可见,所谓唐代皇帝是为了强化君权才分散相权的说法根本是站不住脚的。
事实上,贞观政治制度的出发点和本质精神并不在于将哪一方的权力削弱,而是在于对各方的权力进行制衡。这种制衡不仅仅存在于政事堂的宰相们之间,还存在于相权与君权之间。换言之,贞观制度最有价值、最弥足珍贵的地方,就是相权对君权的监督和制衡。
综观秦汉以降的两千年中国政治制度,我们不难发现:唐初的政治制度(宰相制度)无论比起前后的哪一个历史时期,都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也就是说,在君主专制制度的既定框架之内,在古代中国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下,唐初(贞观)政治的开明程度可以说是最高的,也是最接近理想状态的。即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作为贞观时代留给后世的宝贵遗产之一,唐初的宰相制度仍然不失其震古烁今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