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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十五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出县城,来到川城,参加英语演讲比赛。那是我第一次见高楼大厦、纵横交错的立交、川流不息的车辆。比赛的结果已经不算重要,因为我见到了更广阔的天空。可我努力展翅,看不到边际。弱小的我讨厌大城市的无法掌控,我分不清东西南北,也没有手机导航。我发现我更喜欢在田野上跑,携着风;在土地里嬉戏,无忧无虑;在我喜欢的小县城,那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感谢陈老师的建议,今晚我做好了一个决定。综合考虑,我选择划去出国留学的选项,努力备战高考。
接下去在恒誉国际的这两年,我会珍惜,我知道这是一段不可多得的宝贵经历,我们Equalinthedarkness(在黑暗中平等)。
我想,我应该如同一只破茧成蝶的蝴蝶,在外畅游一圈,最终还是会回到原点,编织一个茧,完成自己的最后一次蜕化。
——《来自汤汤分享的歌曲》
*
“不聊了,大少爷又使唤我做宵夜了。”汤之念在沈偲面前流露最真实的情感,一脸的生无可恋。
虽然她表面上乖巧地对他说: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实际上内心真实的想法:这人真的好烦。
沈偲现在对汤之念身上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在视频那头乐不可支:“汤汤牌贴心小保姆上线。”
“谁说不是呢。”
“你说,大少爷该不会对我们家貌美如花的汤汤感兴趣吧?”
汤之念做呕吐状:“我谢谢你对我容貌的肯定。”
感冒还没好彻底,汤之念的鼻音还有点重。
回了靳于砷消息,汤之念推开房门朝厨房的方向走过去。
想到上次大晚上给靳于砷煮的馄饨他连碰都没碰一下,汤之念多少有点气愤情绪。她气愤的点并不是因为他使唤了她,而是因为他的浪费。
可能对于靳于砷来说,不喜欢吃的食物他可以随随便便就浪费,可是在汤之念的观念里就无法容忍。
食物的获得太不容易了。
一颗水稻从春天种下,到秋天收成,期间要灌溉、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等。风吹日晒,周而复始,横跨几个季节。
外婆的地里,一亩水稻一年产量大概1500斤的稻谷,一斤的稻谷可以产出0.75公斤的大米。
这还是收成好的时候,若是碰上天灾,大旱亦或者水灾,辛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