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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冷风清。
只见一个黑人影从学校的围墙上往下跳。快到地面的时候高顺双膝抱团,在地上滚了两下,一点伤痕都没有,白天早就看好了学校外面的鸡养在什么地方,一到看好的那家人后面,果然见到了一笼子鸡。
月色依稀,只见笼子里的鸡拼命的前后的挤着,高顺身手及快,一把抓着一公鸡,把鸡头一转,鸡就不叫了,可也死不了。
再回学校的时候,等到他把鸡放到池塘边放好,用绳子把鸡拴好,宿舍里却是灯火通明,高顺的宿舍在最上面,趁管理员不注意的时候,他却已经爬到床铺上睡觉了。
知道这是反查寝,也就是发现有学生去外面去了,宿舍管理员就再把灯打开,检查每个床铺上面的人,先是从下面查起,高顺的宿舍在六楼,查到高顺这里的时候,见到人都在,可一转身却见有一双鞋子上面有新的印痕,还沾有土。
管理员道:“这是谁的鞋子,是不是刚才进来的?”
高顺不慌不忙的道:“楼管啊,这是我的鞋子,我下自习的时候跑到宿舍的下面去拣我掉的东西了,所以我的鞋子上有泥巴。”
仔细一看还真是高顺说的那样,管理员就走了出去。
好险,二宝知道大哥已经出去了,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进来了,还真是神速,管理员问高顺的时候二宝真是差点就把情况给说出来了,自己想要是在国民党时期,自己不就是一个很地道的叛徒么?
折腾了半宿,查到了几个运气不好的学生,不在宿舍住,真的跑出去的高顺却没有查到,一直到下午放学,高顺这时候不等老师在后面喊就跑了出来。
等了半天钱妩喧和二宝才来,高顺是把东西都准备好了,二宝把蜡烛檀香也买来了,先把蜡烛檀香点上,三根檀香,一对蜡烛,半池塘烟雾缭绕,只是这环境很好,没有人来,晚上抓的鸡还在,只是已经奄奄一夕了。
拿出锋利的刀,找了一个低洼的地方,对着一刀把公鸡的脑袋就割下来了,暗红的血一涌而出,荡漾在低洼的地方,摆出纸来,高顺先沾了鸡血写道:“三人愿意结拜为兄弟,高顺。”二宝也学着高顺的样子,沾上血写上自己的名字,钱妩喧道:“不算,不算。”
高顺不知道是怎么不算,道:“那你说说,怎么做?”她道:“你知道鸡血是做什么用的么?”高顺道:“写字的呢。”“错了,鸡血是喝的,写字是要咬破自己的手指,来写的。”
高顺愣了一下,奶奶的,要真讲究,看在你漂亮的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