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还债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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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大家意料,祖母做的第一件事是卖房还债。
祖父在最后的日子里已经向祖母一一交代过家里的账务,自己欠了哪些人的债,哪些人欠了自己的债。祖母一笔一笔记住了。按照当时闯荡者的习惯,这些债,大多是“心债”,没有凭据。
那天晚上祖母把家里的女佣陈妈叫到房间,感谢她多年的照顾,说明今后无法再把她留在家里,然后,就细细地打听穷人的生活方式。陈妈早就看清这个家庭的困境,却没有想到祖母会做出卖房还债的决定。
“这房子卖了,不能全还债。选一选,非还不可的还了,有些债可以拖一拖。孩子那么多,又那么小……”陈妈像贴心老姐妹似的与祖母商量。
“这没法选。”祖母说,“还两笔,拖两笔,等于一笔也没有还。”
陈妈叹了一口气,说:“老爷前些年借给别人的钱也要去催一催。那些人也太没有良心了,明明知道这一家子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这么多天来也不来还!”
“有两个到灵堂来了。”祖母说。
“那就去找!”陈妈忿忿地说,“领着最小的两个,志杏和志士,上门去要,我也陪着。”
祖母想了一想,说:“没凭没据,上门要债,他们一尴尬反而会把账全赖了。这样吧,我领着孩子上门去向他们一一讨教卖房事宜。这比较自然,顺便看看他们到底有没有还债的心思。你就不要去了。”
从第二天开始,祖母就领着两个最小的孩子,在三天之内“讨教”了五个人。结果比祖母想象的还要糟糕:他们谁也没有提到那些账。
一双大人的脚,两双小人的脚,就这样在上海的街道上走了整整三天。
很快,原来在英租界戈登路的房子卖掉了,去偿还祖父生前欠下的全部债务。
还债的事,祖母叫十八岁的大儿子和十五岁的二儿子一起去完成。大儿子叫余志云,是我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大伯伯;二儿子叫余志敬,那就是我的父亲,他后来习惯于“以字代名”,叫余学文。
两兄弟把一沓沓卖房得来的钱用牛皮纸包好后,放在书包里,一家家去还债。很奇怪,好几家都在准备搬家,房间里一片凌乱。搬家最需要用钱,一见有人来还债都高兴地说是“及时雨”。只有最后到一家鸦片烟馆老板家还债时,那个黑黑瘦瘦的老板不说一句话,也并不数钱,只是用手按了按纸包,便翻开账簿,用毛笔画掉了欠债。
兄弟俩正准备离开,忽听得屋子角落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慢慢交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