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傻子篇 第二章 (第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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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竿,竿头涂抹上黏子,趁人不备从柜台里往外沾钱票,这叫“钓鱼的”,但凡是这几种人,一般不算剧烈犯罪。那时的职业扒手有着自己的职业操守,只偷窃不动手,逮着了就认头学艺不精手艺不到位,认栽、认打、认裁决。我听说过但没见过的是有一种女偷窃者专门偷外衣上面口袋插着钢笔的,具体手法是用自己的辫子挑钢笔。那个年代的女人留着两条大辫子的满街都是,要是一见有外衣上面口袋插着一杆或者两杆钢笔的人便上前凑合,一见时机成熟,在口袋插钢笔者身前一甩自己的辫子,便可将钢笔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辫子将钢笔挂在辫子上带下来,此乃神技,但市面上也绝不少有。总之,向这种偷盗系列的案犯一般抓现行的较多,通常用不上手铐,应为这项犯罪活动不剧烈,没有什么危险性,所以都给这些人用“法绳”拘缚。前提是这种案件一般都有充裕的时间去就地审问和取证,然后就将逮着的犯人用法绳将一只胳膊从胸前上举,绕到脖子后面再往下压,另外一只胳膊从腰间往后背,去够前面的另一只手。好像现在女的练瑜伽里有这个动作,我在家看我媳妇练过这个动作,她一练这个动作,我就会想起那个年代大街上逮着小偷后被捆住的场景。所不同的是瑜伽不捆法绳,小偷的两手拇指用法绳捆吊在一起,名曰“苏秦背剑”。这要是捆得时间长了,两手拇指一定红得发紫血液梗阻,而且形象难看。大街上人潮涌动,如果见到身后俩三位官面儿老爷押着一位“苏秦背剑”者,就必将被认为是“皮子”,从而饱受别人白眼。更有甚者,有一次看到一次批斗大会,有一位偷自行车的惯犯,偷了两辆自行车,挨斗时官面儿老爷就将他偷得的赃物——两辆自行车一并挂在了他的脖子上,还得低头猫腰认罪,这两辆大加重自行车怎么说也得五十多斤吧,愣在他脖子上溜溜地挂了一上午,差点给他脖子大筋挂断了!
我在蓟县鱼山白灰厂劳教时遇上一位老偷,那会儿他已经六十多岁了,一眼看上去老人家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说话慢条斯理、有章有节,像个老教授似的,但熟知内情的都知道这位可是名噪一时的公交老偷——谢老三!谢老三已经六次出入两劳单位,拘留就更甭提了,他自己都已经记不清拘留多少次了,对于他来讲小小的拘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据他自己说,这偷钱包是一种&l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