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至孝轻法 (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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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主张【亲亲相隐】,【至孝为先】,也就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孔夫子认为,那个直躬就不该揭发自己的父亲,此为不孝之举,又何谈信义呢?”
……
在儒家看来,孝乃百善之先。
若你胆敢不孝。
那么你的一切行为,就都会失去原本的意义。
站在孔夫子的角度。
孝忠仁义,由内至外。
顺序不可颠倒。
不然。
人人乱孝且义。
人人乱孝求忠。
岂非民将不民,国将不国?
孝一乱,仁义礼智信都会跟着乱,进而让整个儒学共识体系不再稳固,国家社会定将出现各种纷纷扰扰。
所以。
孔夫子并不推崇直躬的信义和仁孝并行,而是应当仁孝在先,信义在后。
亲亲相隐。
父子相合。
君臣相合。
方可得天下太平。
霎时间。
对面的乐正氏有些浅眉微蹙……
他也明白过来,嬴政想要干什么了。
春秋时期的三北案,直躬案。
都明确昭示着孔夫子对于至孝二字,极为看重。
这就意味着……
内圣在至孝面前,将很难知止。
他得慎之又慎。
随即。
嬴政的身体微微前倾,他压迫感十足的道:“然而按照最初的商君之法,举国一法,法外无刑,贯彻一刑。”
“即:不依功劳,不论善举,不得赦免,必须明正典刑!”
“后自惠文王始,历代大秦先君,不断完善出了凭借功爵,能够赎罪、减刑、免刑等等。”
“因此,若按照最初的商君之法规范,直躬揭发自己的父亲,有功当赏,且不必受到连坐,其父则必须依律严惩,不存在子为父代罪一说。”
……
商君讲究重刑苛法,以刑止刑。
或许按照正常人的逻辑。
直躬都已经揭发了自己的父亲,他愿意代父受过,官府给予一些刑罚方面的减免,又有何不可呢?
答案是……
如果直躬包庇自己父亲的窃羊之举。
包庇者,同罪。
而且,根据户籍什伍制度,左邻右舍居然对于直躬父亲的窃羊之举,毫无察觉,此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