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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严格的特殊训练
真没料到事情会进展得这么顺利,查韦斯心想。毕竟,这跟他们原先都是士官很有关系。但是,把这件事办得这么利索,把每个人的分工搞得这么明确,而且一点没有浪费口舌,组织者一定非常精明能干。在他们这个班里,有一名作训军士协助拉米雷斯上尉计划。还有一名来自特种部队、刚刚完成武器训练、表现不错的卫生兵。胡利奥?维加和胡安?皮斯卡多以前都当过机枪手,现在使用班用机枪。他们的无线电兵也很不错。这个小分队里的每个人都完全符合各自岗位的既定要求,每个人都受过专门的训练,而且都佩服其他人的本领,特别是在多项训练之后,彼此都佩服得五体投地。艰苦的训练生活使他们增强了自豪感,增进了相互了解。刚刚训练了两个星期,他们就能像一台机器上的各个部件那样非常默契地磨合了。查韦斯在突击队员学校受过训练,被指定担任尖兵兼侦察员。他的任务是在前面搜索探路,悄悄从一个隐蔽点移到另一个隐蔽点,并注意观察和倾听,然后向拉米雷斯上尉报告。
“他们在什么地方?”拉米雷斯上尉问。
“在前方两百米处,就在那个拐角上,”查韦斯低声答道。“共有五人,三个睡着了,两个没有睡,其中一个坐在火堆旁边,另一个端着冲锋枪在火堆周围走动。”
即使在夏季,山区的夜间也有几分凉意。明月当空,远处传来丛林狼的吼叫,不时可听见鹿在树林中穿行的沙沙声。除了远处有飞机飞过外,一点与人有关的声音都没有。清彻的夜空能见度极好,虽然他们每人都配发了夜视镜,但根本用不着戴。山区空气稀薄,头顶上稀疏的星星毫不闪烁,但明亮得如同一盏盏固定的、分散的灯。要是平时,查韦斯一定会注意这美好的夜景,但今夜他们是在执行任务。
拉米雷斯和班里的其他人都穿着比利时制的四色迷彩服,脸上用油彩(军队里不用化妆品这个词)涂得一块一块的,与周围的环境极为相配,就像威尔斯①笔下的隐身人。更重要的是,他们都适应了夜间行动,黑夜是他们最好的朋友。人是白天活动的生物,在白天,人的感官、本能、聪明才智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而在夜间,它们的作用往往小得多,这是生物钟制约的结果。但是在这个班里,人人都经过严格的特殊训练,个个都是夜老虎。人们往往害怕黑夜,即使与大自然密切接触的印第安人也害怕黑夜,他们几乎从不在夜间作战。在夜间,他们的营地周围连岗哨都没有——这就使美国陆军发展了极其有用的作战原则——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