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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冒出一句:“好,你怎么不嫁给他?”
小郝的脸上也出现一种被恶心了的神情,并且为这恶心吃了一惊。偶像千好万好,跟他接吻恐怕接不了的,会恶心了偶像,更恶心了她自己。
丁丁又说:“你怎么不劝萧穗子跟刘峰好?”
我油腔滑调:“不能毁我英雄哦。萧穗子这种人,组织不是早就指出,有思想意识问题吗?”
奇怪的是,我也觉得跟刘峰往那方面扯极倒胃口。现在事过多年,我们这帮人都是结婚离婚过来的人了,我才把年轻时的那个夏天夜晚大致想明白。现在我试着来推理一下——
假设刘峰具有一种弗洛伊德推论的“超我人格(superego)”,那么刘峰向此人格进化的每一步,就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即弗洛伊德推论的掺兑着“本我(id)”的“自我(ego)”的人格。反过来说,一个人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我”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人性魅力所在。相对人性的大荤,那么“超我”却是净素的,可碰上的对象如林丁丁,如我萧穗子,又是食大荤者,无荤不餐,怎么办?郝淑雯之所以跟军二流子“表弟”厮混,而不去眷顾刘峰,正是我的推理的最好反证。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们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们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们的位置了。因此刘峰被异化成了一种旁类,试想我们这群充满淡淡的无耻和肮脏小欲念的女人怎么会去爱一个旁类生命?而一个被我们假定成完美人格的旁类突然像一个军二流子一样抱住你,你怪丁丁喊“救命”吗?
回到一九七七吧。丁丁还在“他怎么可以爱我”上纠结没完。郝淑雯问她打算怎么办,她不知道怎么办。小郝警告她,无论怎么办,都不该出卖刘峰。
“你不爱他,是你的权利,他爱你,是他的权利。但你没权利出卖他。这事在咱们屋里就到此为止,听见没有?我出卖过别人,后来看到被出卖的人有多惨。”
我顿时对这个分队队长充满敬仰和尊重。我没问她出卖过谁。那年头谁不出卖别人?
丁丁答应,绝不出卖刘峰。
到此为止,林丁丁并没有告诉我们,刘峰触摸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