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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蔗林大片大片地折断,倒伏,空气中弥漫着很诱人的烧焦的糖汁味。
他躺着,身上整整盖着一座房子。房椽和断墙恰恰形成一个夹角。这个夹角将他保存下来了。他不是那么容易死掉的,这一点如今又一次得到证实。他从头顶的缝隙看见一颗并不十分亮的小星星。这颗星的名字他叫不上来,它不是每夜都在空中有固定位置的那一类星。它的光带着浅浅的红色,没有锋芒,但很美丽。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提出一种叫做“宇宙常数”的东西,这个常数确定宇宙在任何时刻的大小。那个理论表明宇宙不是越来越大,就是越来越小。遥远的星云趋向光谱的红极表明它们在迅速离开人类,这就说明宇宙在扩展。巳经大得无法想象的宇宙仍在扩展!同时,与人类最有利的太阳却以每秒钟失掉四百万吨质量的速度在消耗……唉,一个天文学和物理学的门外汉还是别为那神秘莫测的东西伤神吧。现在最需要的是从这塌屋下站起来,使自己与地球的平行位置改为垂直位置。可他站不起来……
小星星爱莫能助地瞅着他。拿光来说,频率决定颜色:紫色的光频率最高,红光频率最低。那类具有杀伤力的光甚至不具有对视觉产生色彩感的频率。因此这小星星是温和的。它是浅红色。用目前最新的天文观测仪——射电望远镜(那种望远镜能看清十公里外的一根头发丝!)能辨认它属于哪一类星吗?是一颗少壮的恒星,还是一颗哀老的行星?它循环着怎样的轨迹?或许它早在亿万年前就已陨落,人类目力所接收的不过是它曾有的形象、光的痕迹。因为它太遥远了,远到了在它毁灭后很久,它的光才到达地球,这光在宇宙中旅行了亿万光年。科学要求准确,艺术依赖幻想?前者冷酷,后者多情。他的眼晴不是一台光谱仪,无法分析这颗天体是否陨落,以及它的物理数据,它的分子密度,它的构造和温度。这一切与他不相干。他倒更愿意幻想那上面的景致。那上面会有生物吗?有人吗?有少女吗?有战争吗?
战争把一个少女重新推到他面前。荞子,你使这个奋力杀戮的硬汉子内心多了点什么。是人道的意识吗?不中用啊,你原来压根没忘记她,发生过的一切并没有使你恨她。一个男人,一个男性军人唯独一件事不能左右自己,那就是感情。
感情,这是他先天不足的东西。
他出生在部队入川的马车上。出生后和他的哥哥姐姐们一样,用一块黄军被裹着,被送进山坳里一间低矮简陋的草房。他哇哇哭号着,从一个怀抱转换到另一个怀抱。母亲往那个缠布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