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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两个主妇模样的邻居在一旁议论着。
“听说不是小偷干的,一定是有人被狗叫惹恼了才干的。”
“哦?”另一个主妇压低了声音,“那狗是够吵的。”
“就是。弄成这样让人恶心,可想到以后夜里不会再那么吵了,还真是松了口气。”
“有线索吗?”
“说是谁也没看见。以前好像有人投诉过狗太吵,那人是不是可疑?”
“话又说回来,也太残忍了。尸体被扔在后面空地上,不知道是谁发现的,幸好不是我。”
“就是呀,要是看到狗脑袋在那儿滚着,还不得晕过去。”
听到这儿,我离开了,朝车站走去。
母天,上班的间歇,我好几回看着自己的手,被油污染红的手时而看起来像染上了血——但这不可能,昨晚回到房间后,我已经用肥皂洗干净了。也许已经没什么奇怪的了,那么多血沾在手上我居然毫不谎张,还没忘记从容不迫地洗掉沾在门把手上的血。
我自问为什么要做得那么绝?我不光用扳手砸死了那条狗,把尸体拉到空地后,还用锯子割下了它的头。想到它傲慢的主人看到这脑袋时的反应,我兴奋得浑身一颤。
成濑纯一无论如何干不了这事。别说割下狗头,连杀狗也做不到,不管怎么想,那都不是正常人干的事。
我的意识中并没有反省昨晚行动的意思。从道理上我明白那是异常行为,却无法把它放在自己身上去评价。这意味着今后我也有可能去干同样的事。
若只是发生在狗身上也就罢了,这是我的心里话。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有这样的想法:那些没有生存价值的人,干脆杀掉好了。
在员工食堂吃午饭时,我得知杀狗这事比想象的闹得更大,居然上了电视新闻节目。大概是割下狗头这一残忍的情节有新闻卖点。
“警察认为是对狗叫的报复,或者是异常者所为,具体情况正在调查……”
播音员的话沉入我心底。异常者——如果我被抓住,无疑会被贴上这个标签。
我顿时没了食欲。回到车间,我在传送带和机器的包围中找了把椅子坐下,打开刚开始看的宗教书,等着上班铃响。这时女事务员走了过来:“成濑,电话,是外线。”
我放下书站起来。她转过身快步走开,简直像在说:可不能跟这种男人一起走。我知道她们私底下说我“恶心”,因工作关系不得不说话时也绝不和我对视。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