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捕猎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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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皮放血扒筋。
小鹿的皮呈棕黄色,雄鹿的皮呈更深一些的棕褐色。不沾鲜血的地方摸起来像缎子一样,细腻又光滑,赵飞宇看得无比心动,多好的毛皮,多好的制衣材料啊!一看就暖和,可以做成鹿皮大衣,鹿皮帽,鹿皮靴,还能做床垫褥子被罩,可以挂在洞口挡风!
他硝制毛皮的热情被再次点燃。
小心翼翼把两块鹿皮剥下放一边,赵飞宇又在雄鹿的蹄冠上切了一个环形口,挑开肌腱把鹿筋抽出来。因动作不熟练,四根鹿筋只有两根是完整的,这会是他下一把弓的弓弦。下次他准备做一把高级耐用一点的弓,即使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处理完乱七八糟的部分,赵飞宇终于对鹿肉下手了。
驼鹿不像麝鹿有那么强烈的味道,它的腺体散发出的味道有些接近汽油味,被赵飞宇完整剥离丢弃。两只驼鹿加起来超两吨重,剔除不能食用的部分,也有好多好多、足够他们吃很久的肉了。一只驼鹿顶N只山羊,性价比无敌的高。
看着这些肉,赵飞宇有种丰收后自家粮仓被填满的快感,存粮啊,都是存粮啊。
于是捡柴回来,楚鹰就见赵飞宇摸着死鹿的大腿一脸深情款款……
听到一声轻咳,赵飞宇立刻正襟危坐,询问回来的同伴:“我们先吃哪只?”
“小鹿。”说完,楚鹰就把小鹿身上的肉大卸八块,用木棍插起来放到火上炙烤。在野外,血腥味会引来其他掠食者,他们必须尽快进食,如果只有他自己,甚至会选择直接生食,奈何旁边还有个有些娇气的“雌性”。
根据原身的记忆,小鹿的肉比雄鹿的肉更好吃更鲜嫩,但可能被狼獾啃过,有些娇气的“雌性”赵飞宇想起对方生化武器般的尿液就莫名有点嫌弃。反复告诫自己已经到了原始社会,不能要求过多,他忍着不适把半生不熟的肉塞进嘴里。
竟然挺美味的,赵飞宇露出意外的神情。驼鹿肉的味道接近他前世经常吃的牛肉,非常鲜嫩,咬一口有血水渗出却不是很腥,这让他有种吃三分熟牛排,满口-爆汁的错觉。
吃货赵飞宇果断抛弃那一点点的嫌弃,烤完一块又烤一块,吃得有滋有味。据说蓝星还有人特别喜欢吃驼鹿的鼻子,内有凤尾扒犴鼻,外有驼鹿鼻子冻,可惜赵飞宇看着那一坨的鼻子没什么食欲,并不想尝试猎奇食材。
快速结束进食的楚鹰,飞到高处巡视一圈,发现今天他们的运气不错,目前还没有大型掠食者靠近,只有一些中小型的动物在伺机而动。他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