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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笑了。
当日郑夫人离世,握着她的手,满眼都是对这个世界的不舍,对自己孩子的眷恋,对大王的思慕,可是她还是告诉她,“我爱他。”那时候的褒姒觉得,郑夫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羡慕的,这人呐……就不能羡慕别人,若是羡慕了,总要变成她,如今自己一只脚已经迈进了鬼门关,她也可以说,“我也爱他。”
爱情才真真儿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麻醉药,能叫人忘了痛、忘了苦、忘了伤感与悲情,忘了尘世间一切的不幸,独独记得那份美好的光阴。褒姒看着自己的手,上面的线条很浅、很浅,父亲曾经说过,“这是命薄,和你娘一样。”
那时候,她不相信,她才不信有什么命,她觉得娘的不幸不是命,是选择决定的,可如今由不得她不信。原来爱上一个人,根本就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一件事儿,如果可以,他也许会选择不爱大王,大王也会选择不爱他,这样子他们两个人就会过的很轻松了。
可是,是不是少了点什么?
褒姒又哭了,他以后一定还能遇见一个温暖的女人,叫他忘了她。可是她以后只能站在黄泉路口痴痴的等,等有一天他会不会来。这么一想,这死也令人觉得好哀伤,不外乎身处两个不同的世界罢了,过的好与不好,还是自己体味惟独不能和另一个世界的人开口说道就是了。
其实说不定也能,她能偷偷的来看看他,只是他看不见她了。
褒姒很想翻身下床,穿好自己的衣裳策马回宫,这样就逼得他不能不回去了,可是她也是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渴望着田间日头、渴望着平凡的夫妻生活、渴望着印证爱慕的人也爱着他、渴望着执手相伴……所以她没走,大王既然派了兵,掘突又是旧伤未愈、添了新患,一时半刻的肯定也好不起来……那她干嘛不在这里停一停,她这一生和她娘一样,来去匆匆。
原来这命啊,也会遗传的。
她曾经想过,爱一个人真是笨死了,现在想想那只是没有遇到这个人罢了,遇到了就是笨死了也甘之如饴。她咬了咬自己的下唇,从床上翻了下来,站在屋子的中央,站在一圈圈的光束之中,看着阳光打在自己的脚上。这时节快到了夏至,是一年当中太阳离自己最近的时候、白天最长的时候,也是一年之中最不幸的时候,因为过了那一天,日头就慢慢变短了,往后日复一日的,太阳就离得越来越远了。
盛极而衰,才是这个世上最不幸的悲伤,就像是这个王朝。
阳光洒在脚上,她就觉得暖和,从脚底暖到